台法官擁三妻 妻兒三億資產
(綜合報道) (星島日報報道)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市分院法官胡景彬,年薪不足二百萬元(新台幣,約六十萬港幣,下同),卻查出擁有三妻、六子女,妻兒名下資產高達三億,但他報稱長期入不敷出,昨天被以貪污等罪起訴。他被形容為台灣史上最貪法官。 年六十三歲的胡景彬被指利用職機斂財有術,妻兒成群,與元配王姓女子生有一子,定居台北;又有鍾姓女子為二房,生有二女;三房黃月蟾生下一子二女。胡平時與三房住在台中市的一座別墅。 胡景彬的妻妾子女幾乎都沒有工作,全靠胡供養。據悉,胡按月給大房六萬元、二房二十萬元、三房五萬元生活費。胡月薪不足二十萬,供養三個家庭,全靠貪污所得。 登在胡景彬個人名下資產僅二百多萬元,胡向特偵組報稱,為支付各房妻兒的開銷,長期入不敷出,但他的三妻妾六子女名下卻被發現資產驚人,其中大房與其子名下總資產近億元,包括台北、台中的十一處房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