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難聆訊結束下月向特首交報告
南丫島海難聆訊結案陳詞完畢,委員會主席倫明高宣布,歷時50日的公開聆訊部分正式結束。海難聆訊去年12月開始,3個多月來傳召110名證人,委員會將於下月22日前向行政長官呈交調查報告。
今晨結案陳詞時,撞船事故調查委員會代表律師石永泰說,2011及2012年海事處發給「南丫四號」的驗船證書上,兒童救生衣一項打了一粒星即代表有兒童救生衣,但港燈一直否認船上有兒童救生衣,若委員會接納港燈講法,海事處人員可能涉及嚴重行為失當,必須有充足證據支持。
律政司代表律師莫樹聯建議,委員會考慮海事處證書的輸入方法曾作改動,研究海事處是失實還是疏忽。
莫樹聯不同意委員會代表律師早前指,海事處未能驗出「南丫四號」缺乏水密門,是船隻撞船後下沉的原因。而莫樹聯多次被委員會主席倫明高質問,為何救生衣新法例2008年實施後,處方既無執行,亦無明文列出不執行的原因,向公眾和立法會解釋,莫樹聯承認,這方面海事處有不足。
莫樹聯綜合「南丫四號」的乘客供詞,顯示無證供指事故時小童著不到救生衣,並非因為船上救生衣的尺碼,造成穿著困難,而是因為其他原因。
他說,不認同「南丫四號」欠缺一道水密門,會加快船隻下沉速度,認為船隻下沉亦要考慮其他因素,包括附近的海浪或船艙內人士的舉動等。他引述專家報告,指無論「南丫四號」是否有水密門、是否有壓載物,船都會下沉,最多只會沉得慢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