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振聰偽造遺囑案兩項控罪罪成

商人陳振聰涉嫌偽造遺囑案,陪審團經過兩日,近20小時商議,裁定陳振聰偽造及使用虛假文書罪名成立。 5男3女組成的陪審團,昨日退庭商議超過9小時後未有裁決,到今日早上9時半再開庭,直至晚上近8時有裁決。 陳振聰和家人及律師團隊,一直留在法院大樓內,等候裁決。 53歲的陳振聰被控一項偽造及一項使用虛假文書罪,控罪指他在2006年10月15日至2007年4月8日期間,偽造一份註明日期為2006年10月16日、聲稱是龔如心遺囑的假文書,及在2007年4月4日至2010年2月3日,使用這份偽造遺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