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沒履行清拆令 被判囚2個月緩刑24個月

一名業主沒有遵從根據《建築物條例》發出的清拆令,在屯門裁判法院被判入獄2個月,緩刑24個月。 涉及的是位於屯門井財街一幢商住大廈一個面積約85平方米的平台搭建物僭建物,業主一直沒有履行清拆令,屋宇署先後4次提出檢控,業主已經在屯門裁判法院被定罪及罰款共約6萬元。 由於業主仍然不履行清拆令,屋宇署於是在去年年中再次提出檢控,有關業主於去8月被定罪,本月6日被判監2個月,緩刑24月。 屋宇署發言人說,僭建物可影響樓宇結構及消防安全,導致嚴重後果,屋宇署會繼續採取執法行動,包括提出檢控,以保障樓宇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