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對修訂《逃犯條例》沒遺憾 不認為政府有錯失

特首︰對修訂《逃犯條例》沒遺憾 不認為政府有錯失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回顧任內施政時表示,仍然認為修訂《逃犯條例》是有需要,因為是履行國際責任,避免令香港成為逃犯天堂,但她從來沒有就修例表示遺憾,或認為特區政府有錯失。

她出席本台節目《星期六問責》時說,當時致歉是因為政府的解說及溝通工作做得不好,主事的官員沒有認真解釋,尤其涉及法律性的文件,那幾個月錯失與市民解釋的機會,到後期已太遲,因對方的文宣工作排山倒海,甚至有微電影,她認為並非偶然。

林鄭月娥又說,今次特區政府得到更加穩固的法律框架,更能保障人權,例如死刑、政治犯不移交,刑罰要超過7年才移交等,更獲前律政司司長梁愛詩感謝當局可以爭取到相關法律框架。不過,到後來出事,因政府的溝通及解說工作做得不足,直到今日仍然不足,因此她在去年的《施政報告》中提到,要提升管治,除了架構重組,亦要在施政中,提升政府的解說及溝通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