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01》母企創辦人于品海 被建銀國際旗下公司追債 高院頒令破產

《香港01》母企創辦人于品海 被建銀國際旗下公司追債 高院頒令破產

媒體《香港01》母公司「南海控股」創辦人于品海,2023 年 10 月被建銀國際海外有限公司入稟呈請破產,高院暫委法官唐思佩周二(26 日)聽畢雙方陳詞,拒絕于品海一方申請押後,頒令他破產及支付訟費,稍後頒下書面判詞。

呈請方為建銀國際海外有限公司,由資深大律師石永泰代表;答辯人為于品海,他沒出庭,由大律師陳翱謙代表。根據港交所上市公司資料,建銀國際海外有限公司由建銀國際(控股)有限公司全資及實益擁有;而建銀國際為建設銀行的全資子公司。

《香港01》下午在網頁發稿,指于品海未有於公司擔任任何職務。案件只牽涉于的個人財務安排,「《香港01》不受影響,公司將繼續如常運作」。

《香港01》網頁發稿:續如常運作

《香港01》發稿指,「《香港01》記者從公司管理層了解得知,于品海先生作為《香港01》創辦人,但未有於公司擔任任何職務。案件只牽涉于品海先生個人財務安排,《香港01》不受影響,公司將繼續如常運作。」又指「據悉,于品海先生會在徵詢法律意見後再作下一步行動。」

于品海一方申押後 官拒絕

案件排期周二(26 日)在高院進行破產呈請,代表于品海的大律師陳翱謙甫開庭,申請押後本案。他解釋,根據信永中和(香港)會計師事務所的獨立報告,于品海持有「南海控股」54.6% 股份、估值約 7.5 億元,足以抵銷建銀國際一方的債款。

陳續指,建銀國際一方於 2 月 19 日存檔的 KPMG(畢馬威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報告,質疑信永中和的會計報告沒交代估值基礎,盼法庭考慮涉及商業聲譽等嚴重影響,給予于品海時間回應,因此申請押後本案,以新增更多解釋估值的證據。

暫委法官唐思佩指,法官陳健強早前已向與訟方下達指示,須於 2 月 19 日前呈交文件。惟于品海一方於聆訊前一個月,仍未提出任何申請,質疑他在最後一刻提出申請,旨在延誤聆訊。加上,「南海控股」淨負債達 39 億元,官質疑于品海一方稱,其「南海控股」股份足以抵銷建銀國際一方的債款只是猜測,拒絕其押後申請。

建銀一方質疑「南海」已資不抵債

案件隨即開審,代表建銀國際一方的石永泰指,于品海一方的審計報告提到,「南海控股」營業收入為 8.95 億元,卻缺乏資料支持,又形容「南海控股」可能已經資不抵債。官聽畢雙方陳詞,頒令于品海破產,稍後頒下書面判詞。

南海控股被取消上市地位

翻查報道,南海控股(0680)於 2023 年 11 月 16 日,被聯交所取消公司上市地位,指該公司股份於 2022 年 4 月已停止買賣,及後亦無法根據指引,於 2023 年 9 月 30 日前復牌。

南海控股代表曾於 10 月申請延長覆核有關決定的期限,但上市覆核委員會及後決定不延長期限。

另外,于品海及旗下公司於 2022 年 6 月及 7 月,分別遭建銀國際海外有限公司及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入稟追討逾 4 億元欠款。

案件編號:HCB6118/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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