純粹港嘢:一齊左就有權用對FB Delete佢d Fri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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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A近排發現無喇喇被佢前男友係Facebook unfriend + block左佢,佢地分開左半年,而家各自都有穩定嘅另一半,屬於偶爾會相互留言嘅點讚之交。因為大家分開之後都仲做得返朋友,A諗極都唔明點解前男友突然要咁做。

經驗老道嘅B直接了當地分析:唔使諗咁多,如果你有一日發現突然俾前男友,或者一個關係唔差,絕對無發生過矛盾嘅男性朋友unfriend你,一般黎講,好大機會係佢女朋友,用佢Facebook做嘅。

唔止B,身邊好多朋友(唔存在性別歧視,但真係以女性居多),都覺得當女朋友係男友Facebook睇到唔順眼,覺得會影響佢地關係嘅女性,絕對有權係冇問過男友嘅情況下直接unfriend對方。

伴侶之間關於坦誠同私隱,可能係每個人心目中都有一把好唔同嘅尺。

有人覺得兩個人只要一齊左,彼此之間就唔存在私隱,你所有唔願意話俾佢知嘅嘢都叫做隱瞞,當你隱瞞,就證明你有機會不忠,如此類推。所以佢地會要求知道你所有密碼,方便係佢地覺得有需要嘅時間check你手機同電腦。

如果你問佢點解會覺得自己有權咁做,佢會好理直氣壯咁問返你,有咩問題啊?我係佢另一半,除非佢有嘢唔俾得我知,如果唔係怕咩俾我睇?情侶之間本身就唔應該有秘密等等下删一百字。唔知有幾多人接受到呢一套,起碼我唔得。

一直覺得就算兩個人結左婚都好,都應該尊重對方擁有自己嘅個人私隱。可能受家庭教育影響,由細到大媽咪都教我,未問過人之前,唔可以直接拆人地封信,咁做係好無禮貌嘅。即使只係一封品牌宣傳信,只要唔係寫自己名,我地都唔會拆對方封信,就算個個係最親嘅屋企人。

所以我一直理解唔到,點解有人會覺得兩個人只要一齊左,就代表有權私自登入對方Facebook,睇對方同其他人嘅對話,甚至係冇得到過對方嘅同意之前,直接Delete/Block 佢係Instagram,Facebook,Whatsapp,Wechat,Line 等等社交媒介上嘅朋友。

我真心覺得呢個做法唔止唔尊重對方,亦同時侵犯埋佢身邊朋友嘅私隱。你同一個人成為朋友,好多關於自己嘅心事又好,秘密又好同對方講嘅時候,未必預左一定要俾對方嘅另一半知。好多人可能唔明一個道理,你覺得自己有權要求另一半同你之間無秘密,但真係無權要求埋佢嘅朋友同佢講嘅所有嘢,都應該要俾你知道。

呢個因為唔信任另一半而打正旗號去侵犯個人私隱嘅行為,其實最後會令到對方嘅朋友對佢失去信任感。如果我知道一個朋友嘅另一半有check佢手機、電腦嘅習慣,會直接令我每次係Whatsapp或者Facebook同佢講嘢之前停一停,諗一諗。大佬啊,我點知會唔會你今日同我呻完同另一半鬧交,我唔小心附和左兩句,聽日就因為俾你另一半睇到就用你Facebook unfirend 我架?

唔擅自偷睇同冒用對方Facebook/ Whatsapp係對另一半嘅基本尊重。

保護好自己嘅Facebook/ Whatsapp,唔俾你嘅另一半處理,係對你朋友嘅尊重。

純粹思考題:一定要將Facebook密碼講俾對方知先叫愛咩?

TEXT / Diana CHI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