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任首兩個月 10區議員涉違規缺席會議

【on.cc東網專訊】為規管區議員履行職務,政府推出《履職監察指引》,當中規定區議員須至少有80%會議出席率。新一屆區議會上任首兩個月的會議出席記錄,發現有10名議員涉違規缺席委員會或工作小組會議,其中7人來自地區委員會及委任界別。當中葵青區青衣直選區議員盧婉婷和北區地區委員會界別區議員侯漢碩,各缺席2次會議。

《履職監察指引》列明區議員每年在區議會大會、委員會或工作小組的出席率不得低於80%,而「區議員如因公務或健康等理由未能出席區議會會議,必須在會議前向區議會秘書處遞交申請」,如果有合理理由獲批缺席會議,將不會被計算在出席率統計基數內。若連續4個月未經同意缺席區議會會議,即喪失議員資格。

盧婉婷缺席「食物環境衞生委員會」及「交通運輸委員會會議」會議,而侯漢碩缺席「社區參與及文化康樂委員會」及「提振地區經濟專責工作小組」會議。候回覆傳媒查詢時指兩次缺席的會議都撞上兩、三個月前已安排的地區新春旅行團,希望藉旅行團與街坊加強交流聯誼,承諾下次不重犯。。

違規缺席1次會議的區議員有8人,包括元朗地區委員會界別區議員林偉明及林慧明、屯門委任界別區議員葉吉江,沙田南直選區議員古偉冰、離島區當然議員周玉堂、觀塘委任區議員林瑋及張琪騰、油尖旺地區委員會界別區議員鄧銘心。

鄧銘心加入了3個委員會,4次會議當中有3次缺席,她回覆傳媒查詢時解釋,其中一次因忙於為街坊解決法團事務無暇請假,承若未來會更加小心,另兩次沒開會是獲批請假出席在內地召開的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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