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分居妻約會 地盤管工涉異物插妻陰再強姦雞姦受審

【on.cc東網專訊】地盤管工被指不滿分居妻在中秋節與其他男子約會,趁妻子返家時尾隨入屋,一晚內4度強姦妻子及1度強行與她肛交,當中在肛交前還把護膚品樽及爽膚水樽插進妻子陰道。妻子其後趁該丈夫入睡後致電鄰居求救,結果警員奉召上門將其丈夫拘捕,丈夫則向警方稱事主自願與他性交。涉案管工現否認4項強姦及1項未經同意作出的肛交罪,案件今天(6日)於高院原訟庭開審,事主出庭作供,並指在第一次遭被告強姦後曾求他放過自己,對方卻稱「我想幾時上來就幾時上來,幾時有性需要我會搵你」X則回應「你真是鍾意一個人,點會咁樣㗎」。

代號CSC的被告(現年43歲),被控於2019年9月14日在葵涌一單位4度強姦其妻子X(現年42歲),及在X不同意下與她肛交。控方在開案陳詞指,被告與X於2014年經交友平台認識,當時被告已育有2女兒且已離婚。2人及後成為情侶,並於2015年初結婚,被告搬到X在葵涌的單位同住,但有時會返回自己家中居住。但2019年2人關係變差,2人亦因被告欠債及財困而爭吵,至7月被告向X交還鎖匙並透過微信向X提出離婚,之後沒有再聯絡。

案發時任售貨員的X供稱,在案發前的8月23日,被告致電要到她住所執拾,期間突然掌摑她,並強行與她性交,她其後向被告表示「今次算啦,唔想搞到報警」被告則應承沒有下次。直至9月13日中秋節當天,X與男性朋友外出食糖水至晚上近12時,當她返家開門時,被告突然衝出掌摑她並把她推入屋。被告及後又推她入房,扯她的衣服及扯甩她內褲,X沒有反抗最終自行脫衣。期間被告又用USB線綁着她雙手,責罵她與男子外出,又稱「你估你重後生,你估你重係靚女呀?」,並要與她性交。X 曾表示「可唔可以唔好」但被告沒有理會續與她性交,X其後要求不要在她體內射精,但被告沒有理會。完事後X曾要被告放過她但被告卻稱「一日未簽字離婚,你一日都係我老婆」。

X稱其後被告出房,拿去她的電話要求她說密碼。X照做後被告查閱她手機的社交帳戶,更假扮她約當日與她食糖水的男士K去酒店開房。K亦確到酒店開了一個房間。X形容被告是在玩弄K,且玩了個多小時。期間X曾斟紅酒給被告,希望可灌醉他然後離開,但被告沒有喝醉。其後被告又變情緒激動,再推X進房並強姦她,且於她體內射精。據控方開案陳詞指,之後被告又要求X與她口交,並再與X性交。及後被告曾出房再使用X的手機,其後再情緒激動要求X穿上絲襪及高跟鞋,並於床上打她,更將護膚品樽及爽膚水樽塞入其下體,並與X肛交。完事後被告要求X口交,並再次與她性交。控方指被告其後入睡,X趁機致電鄰居求助,鄰居報警後警員最終進入單位,發現被告赤裸睡在床上。被告其後被捕,警誡下承認曾與X性交,「我無強姦佢」,並指X自願性交。X經檢驗後,被發現胸部、大腿內側均有紅腫及擦傷,其臉及手亦有多處瘀傷。

案件編號:HCCC 284/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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