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紀涉貪】挪亞方舟曾因政府拒批而停工 劉志遠:唔知起乜

財華社新聞中心 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新鴻基地產(00016-HK)聯席主席郭炳江及郭炳聯等人涉貪案,今日繼續傳召證人、新地策劃總監劉志遠作供,他於庭上指出原計劃馬灣公園的模式,是與?士尼相類近,及後知悉?士尼將會在港興建,因此將公園發展成具有保育及教育功能的項目。雖然有關方案於03年獲得城規會批准,但是政府卻於05年表示,不同意對項目作出修改。當郭炳江辯方律師提及有關挪亞方舟項目,因有因素而在05年9月停工時,劉志遠於庭上以較激的聲線,指出「都唔知起乜,點起?」

劉志遠又指出,根據新地與政府在97年6月訂立的框架協議,當時整個馬灣公園的預算投資額約8億元,會在珀麗灣項目的補地價中扣除。若馬灣公園的造價低於8億元,新地須要將差價連同利息,歸還予政府。截至去年12月底,德勤的報告指出,新地為馬灣公園已支付了8.2億元的可追討成本,以及1990萬元的不可追討成本。

劉志遠在庭上確認,在93及94年就新地發展馬灣項目時,並多次發信予當時的運輸司,以商討有關馬灣道路接駁安排,而有關信件則由時任新地主席的郭炳湘簽署。最終政府與新地簽訂框架協議時,准許馬灣可以通過道路接駁,水、陸交通比例則為75%及25%。同時劉志遠又指出,在過程中並無與許仕仁接觸。

劉志遠進一步指出,據新地與政府的協議,政府從2001年起,將馬灣公園所在的土地,交予新地;而新地須於5年內完成首期項目。可是因涉及村民搬遷問題,交地時間較預期慢。

劉志遠又指出,馬灣公園原來的設計是類似?士尼樂園,但是當知悉?士尼公園會落戶香港後,即對設計作出修改,加入具有保育等元素。在03年新地向城規會申請,修改有關設計。當時城規會已批准。可是至05年月時,荃灣分區地政署卻發信通知,不準備批准有關修訂,因項目的設計欠缺了包括過山車等元素。

劉志遠表示,當時一眾新地感到奇怪,並且是難以相信,因為自03年獲得城規會批准有關總綱發展藍圖,已多次向政府提交了計劃,政府亦批准了多項施工申請。

劉志遠又指出,政府是知悉有關修訂,因此城規會在作出決定前,是與先諮詢地政總署。隨後新地為了尋求修改設計,曾多次去信予地政總署,但是一直無法獲得回覆。新地擔心,若挪亞方舟項目繼續施工,但是與地政署原來的計劃不同,會導致對方不付費。

劉志遠又指出,曾與不同營運商就馬灣公園項目進行磋商,但是有關機構卻對無法提供足夠的旅遊巴班次安排,而無法營運項目表示關注。

劉志遠亦承認,曾就馬灣交通安排,在05及06年與政府多次開會。以及在06年6月5日,與時任政務司司長的許仕仁開會,當日許仕仁的政治助理黃靜文亦在場。其後郭炳江亦在06年6月28日,向時任房屋規劃及地政局局長孫明揚發信,以指出發展馬灣公園的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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