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娛星動:判監13年及驅逐出境 吳亦凡不服判刑上訴 閉門開庭

中娛星動:判監13年及驅逐出境 吳亦凡不服判刑上訴 閉門開庭

藝人吳亦凡於2021年因涉嫌強姦、聚眾淫亂等罪名遭起訴,獲判13年有期徒刑,附加驅逐出境。他不服上訴,昨日二審開庭審理上訴案,結果擇期宣判。

加拿大籍藝人吳亦凡出身自韓國偶像團體EXO,事業如日方中之際,2021年被內地網紅都美竹指控性醜聞,同年7月吳亦凡因涉嫌強姦、聚眾淫亂等罪名遭起訴。吳亦凡聲名盡毀,工作煞停演藝生涯受到嚴重打擊。事件持續發酵,最終經北京朝陽法院一審宣判,判處吳亦凡13年有期徒刑,附加驅逐出境。

擇期宣判結果

不過,吳亦凡不服上訴,昨日二審開庭審理上訴。有指吳亦凡是加拿大籍華人,人民法院在開庭前通知了加拿大駐華大使館,加拿大駐中國大使館官員也到現場聽審,由於涉及被害人私隱,案件不公開審理,審理過程中依法保障了吳亦凡的各項訴訟權利。上訴結果擇期宣判。

事件始於2020年,時任吳亦凡執行經理人以選MV女主角面試為由,相約當時只得18歲的都美竹到吳亦凡家中參加聚會,10餘人共同玩桌遊並飲酒。聚會人員陸續離開後,都美竹酒後在吳亦凡家中留宿並發生性關係。2021年7月,吳亦凡因涉嫌強姦罪,被朝陽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翌月,吳亦凡和吳亦凡工作室的社交平台均被註銷。8月,北京朝陽檢察院通報,依法對犯罪嫌疑人吳亦凡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