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年男女涉烹貓食用 女方拒認罪辯稱餵狗

被告舒興巧及唐勛光。

【星島日報報道】在粉錦公路打石湖一間村屋經營菜園的中年男女,今年1月疑將死去家貓剝皮火燒,以備煮滾食用,被票控「使用貓肉作食物」罪,任職荳製品廠工人的男被告唐勛光(53歲)今於屯門法院認罪;女被告舒興巧則拒認罪,警誡下曾解釋家貓因天寒凍死,只想拿貓肉餵狗,押後至11月29日審訊。唐的判刑亦押後至全案審結,二人繼續保釋。 案情指,便裝警員今年1月31日在粉錦公路打石湖附近進行反罪惡巡邏,在一間村屋外見到一隻被金屬勾倒掛的貓,有人用火槍燒掉牠的毛,男被告唐勛光則用刀切割牠的皮,現場有一鍋正在加熱的沸水,警員同日以「殘酷對待動物」罪拘捕2名被告。 貓屍經愛協及漁護署檢驗,是一隻雄性有斑紋的短毛家貓,惟未能確認死因,只證實牠遭受火燒時已無生命跡象。主控今庭上稱,此控罪最高刑罰為5000元、入獄6個月。 法庭記者:伍凱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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