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會審議港區國安法 包括「勾結外國勢力」罪名

全國人大常委會正式審議《港區國安法(草案)》,其中一項罪名是「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與人大相關決定提到的「干預」字眼不同。 有内地律師分析,「勾結」主要針對境內人員和機構,《刑法》部分相關罪名的刑罰,最高可判處無期徒刑甚至死刑,危害國安罪行的定罪率亦高於其他刑事犯罪。 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助手引述譚耀宗指,基於保密原則,不方便接受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