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業:自願醫保建議僅半可行

香港保險業界聯會醫療改革小組副主席陳秀荷(中),建議政府讓不同醫保產品與自願醫保共存。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為期三個月的「自願醫保計畫」公眾諮詢下周一結束,保險業界指政府提出「十二項最低要求」中,只有一半可行,包括保證續保和不設終身保障總額上限等,業界反建議,如讓市民在保單加設「不保事項」,以較低保費入場,或可選擇給兩倍保費入高風險池等。 自願醫保諮詢文件所提出的「十二項最低要求」,香港保險業界聯會認為僅半數可接納,包括保證續保、不設終身保障總額上限、承保日間非住院服務、診斷影像檢查和癌症治療、保費透明度及標準保單條款。另外六個擬項如必定承保範圍、高風險池重新核保問題、最低保障限額及「定額套餐」安排等,聯會倡修改,讓市民有更彈性選擇,並容許不同醫保產品和自願醫保共存,達至「百貨應百客」。 聯會提出,如一名五十四歲、有腰骨痛並被界定是高風險的病人,可在保單將這病列入「不保事項」,便不用承擔三倍的標準保費,即二萬多元入場。她建議政府應主動收集各私院報價單供業界參考,提高收費透明度,未來繼續與政府磋商。 此外,公民黨以電話訪問千多名市民,發現四成人不認識自願醫保,超過九成不清楚諮詢文件內容。立法會議員郭家麒表示,未計每年標準保費的調整,六十五歲或以上長期病患者,每年承擔的三倍保費可達三萬三千元,僅極少數人士能負擔,建議政府延長諮詢期,並將資源直接投放在公營醫療體系,改善基層醫療服務如癌症、乙型肝炎的篩選檢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