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風波︰深圳警方公開片段 顯示鄭文傑曾3度出入會所

深圳警方公開片段
深圳警方公開片段

國駐港總領事館前職員鄭文傑今年8月被指涉在內地嫖妓遭當局行政拘留,但他日前接受外媒訪問時聲稱被拘留期間,遭內地秘密警察毆打虐待,引起輿論關注。深圳羅湖警方周四(21日)公開鄭文傑步入某會所,和他接受審訊時認罪的片段,顯示鄭在今年7月至8月期間,至少3次光顧該會所。羅湖警方強調,此案純屬普通的治安案件,且證據確鑿。
從警方公開的閉路電視畫面中可見,鄭文傑曾在今年7月23日、7月31日以及8月8日三度單獨光顧某間會所,並由會所職員帶進房間;其中在8月8日(即鄭被拘留前一天)的片段可見,鄭文傑於當晚9時03分結帳離開。

另在鄭文傑接受警員審問片段中,警員詢問鄭為何拒絕通知家人和律師時,鄭稱「因為覺得這件事很丟臉」;鄭又表示覺得「好丟臉啦,好羞愧啦」,「沒臉去見我的女朋友、我的家裏人」,強調自己「深感愧疚、自責,我決意改過,不會再犯」。

羅湖警方接受官媒訪問時指出,鄭文傑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六條規定,於8月9日被警方處以行政拘留15天,並於8月24日獲釋;期間,警方依法保障了鄭文傑的各項合法權益,不存在刑訊逼供的情況;又指鄭獲釋前,駐所醫生對其身體進行全面檢查,顯示身體狀況良好。警方強調,中國是一個法治國家,任何人違法犯罪都必須依法受到懲處。

鄭文傑被帶入房間。(互聯網)
鄭文傑被帶入房間。(互聯網)
鄭文傑離開會所。(互聯網)
鄭文傑離開會所。(互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