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風波】前司法機構助理文書主任阻街獲撤控 認擾亂秩序還柙候判

被告施妙珍(後方)。資料圖片
被告施妙珍(後方)。資料圖片

【星島日報報道】28歲前司法機構助理文書主任去年11月18日參與「和你lunch」快閃堵路,今在東區法院承認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罪,阻街罪則獲撤控。錢禮主任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10月27日,待索取背景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後判刑,因控罪嚴重,被告還柙待判。

辯方律師文浩正替被告施妙珍求情,指她案發時身穿便服,非有預謀犯案,現已感到後悔,更因本案失去優渥的公務員職位,冀法庭給予最後一次機會予以輕判。

28歲被告施妙珍被控於去年11月18日,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指她在中環畢打街德豐大廈外煽動其他示威者襲擊江慧如及煽動江慧如打她。

案情指,事主江慧如目睹有至少30人聚集,其中約7至8人以雪糕筒等雜物堵路,她嘗試清理路障並拍下示威者的照片,即遭被告及其他示威者阻撓,被告向在場人士表示「呢條八婆影相」,示威者包圍事主並要求她刪除照片,最終她在另一名路人掩護下離開。被告案發兩日後在高等法院外被捕,警方在其寓所搜獲案發時她身穿的衣物。

法庭記者:王尚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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