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訂倘不設追溯期 林鄭:社會不能接受

特首林鄭月娥表示,修訂倘不設追溯期,相信社會大眾不能接受。

【星島日報報道】特首林鄭月娥表明,《逃犯條例》修訂倘不設追溯期,相信社會大眾不能接受。她希望趕及通過修訂條例,否則不能夠和時間競賽、不能提供法律基礎去移交台灣殺人案港人疑犯,便會「出現一個大家都不想見到的結局」。但她強調即使未能如期完成審議條例,立法工作亦不會停頓,因為政府另一個目的是希望藉着這個機會,令社會聚焦去處理現行在移交逃犯,即是怎樣能夠彰顯公義和彰顯法治方面的一個不足之處,所以有關條例的審議工作會繼續下去。 台灣殺人案港人疑犯陳同佳,在港承認洗黑錢罪,月底判刑。林鄭月娥昨出席行政會議前表示,希望立法會能夠盡快討論及完成有關修例工作,以便處理台灣案件,一旦來不及,亦不等於工作會停頓下來,修例審議工作會繼續下去,以堵塞現行移交安排的漏洞。 林鄭月娥提到,在立法會審議過程中,議員會提出各方面意見,保安局及律政司會很認真聆聽意見,讓他們滿意,不過,如果涉及很根本性的建議,例如不設追溯期,恐怕政府、社會大眾都未必能夠接受。「這是《逃犯條例》,是移交一些犯了法而逃離了某一個司法管轄區來到香港的逃犯,所以若說沒有追溯期,即是說以前犯了法逃到了香港便不需要繩之於法,這我相信不是社會大眾會接受的修訂內容。」她不希望出現一個不想見到的現象,即疑犯在香港法庭被釋放,而政府無法律基礎作移交,盼立法會能夠爭分奪秒去做審議工作,政府會全面配合。 將被推舉當《逃犯條例》法案委員會主席的建制派議員謝偉俊在電台節目中提出,現時暫不宜一網打盡,或可考慮先行收窄香港成逃犯罪犯天堂的漏洞,直至有好方法處理,「香港不想做一個類似張子強的罪犯天堂,但我們暫時不介意做張五常(涉嫌在美逃稅被通緝的本港經濟學家)的罪犯天堂,可不可以呢?」他相信,很多國家認為「張五常不一定是要馬上引渡的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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