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721案 林卓廷稱到達元朗站聽到車門外有人大叫 決定下車

2019年元朗721事件,立法會前議員林卓廷與6人被控暴動罪,法官陳廣池於去年11月裁定表證成立,案件今日在區域法院續審。 林卓廷出庭自辯說,事前有見到訊息指,穿黑衣的人可能會被支持政府的人襲擊,但他沒有將言論放上心,因為當時社會過激言論泛濫。他又說,案發當日他正在港島擺設街站,直至下午收到訊息並看到涉及籐條及穿白色衣服人士的照片,才感到擔心,於是致電時任元朗區議員黃偉賢查詢,對方說有支持政府的人士聲言,如果有黑衣人挑釁,會用藤條「打兩下」。 林卓廷說,他在社交網站發文,提醒回元朗的市民要注意安全,然後看到一張背部全是籐條印的照片,以及有關白衣人們圍住一名男子的影片。林卓廷其後致電聯絡元朗警民關係聯絡組警長要求跟進,並在與警長通話後,決定乘坐西鐵前往元朗,到達元朗站時,聽到車門外有人大叫「有黑社會打人」,決定在元朗站下車。 林卓廷與其餘6名被告,否認於2019年7月21日在港鐵元朗站大堂與其他身分不詳的人參與暴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