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針紙覆核案 高等法院明日下午頒布書面判詞

高等法院法官早前頒令,暫緩執行兩萬多張懷疑涉及濫發的「免針紙」失效的決定,直至司法覆核有結果。案件今日開審,法官高浩文聽完雙方陳詞後,押後至明日下午4時頒布書面判詞。 今次司法覆核的申請人為郭卓堅,答辯人為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代表郭卓堅一方的資深大律師潘熙指出,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沒有權撤銷懷疑問題「免針紙」的有效性,法例亦沒有授權他作出這決定。 代表政府一方的資深大律師陳樂信則表示,因公共衛生緊急事態而訂立的《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賦予局長廣泛而靈活的權力去作出指示,不接納或暫停接納持問題「免針紙」人士進入疫苗通行證適用處所,是為保障公眾健康。 申請方又提出,政府發出有關決定的新聞稿時,未有指明使用或援引任何法律權力,認為盧寵茂沒有權不接納兩萬張「免針紙」作疫苗通行證之用,指出涉案決定違法及程序不當。 答辯方則表示,政府新聞稿不應被解讀為法律文件,政府作出的指示,只為解決問題「免針紙」所引致的公眾健康風險,局長是根據防疫規例599L章及599F章所賦予的權力去作出相關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