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四集會案 辯方指黎智英點燭光叫口號惟無叫人入維園

去年六四集會案,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及何桂藍否認控罪,案件在區域法院進行結案陳詞,明日繼續。 對於控方指,無人表明六四集會只是朋友聚會,代表黎智英的資深大律師彭耀鴻表示,並不代表集會是公眾集會,認為控方是犯了邏輯謬誤。 彭耀鴻說,案發時確診數字正在下降,疫情威脅並不嚴重,風險固然無法徹底排除,但卡拉OK和麻雀館當時毋須停業,應該平衡各方利益,配合而非禁止支聯會舉辦集會,觀乎案發當晚的人士均戴上口罩分隔而坐,法庭應該考慮檢控的相稱性。 彭耀鴻表示,警方禁止六四集會後,支聯會只餘下網上集會的後備方案,支聯會的人士當日在維園噴水池記者會發言,最多只能是慫使網上集會。黎智英在場15分鐘,期間只點燃燭光叫口號,不曾發言叫人入維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