凍肉舖賣貓狗肉 食署巡查疑做騷

涉事店舖昨日未有開門營業。(馬竟峯攝)
涉事店舖昨日未有開門營業。(馬竟峯攝)

佐敦新填地街一間店舖被揭發從內地走私已煮熟的貓狗肉到港,更在持牌新鮮糧食店出售。據悉有關可疑肉類,交由實驗室檢驗,並證實是貓肉和狗肉。食物環境衞生署證實曾接獲投訴,惟派員巡查並無發現而不了了之,疑有得過且過之嫌。議員陳克勤昨就此事向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發信,指涉事商戶無視法例,實在為文明社會所不能容忍,同時轟食環署抽查欠細緻,要求該局嚴肅跟進事件。本報昨就食環署曾派員巡查惟並無發現的說法向署方查詢,詢問有關巡查細節,及會如何檢討等,惟署方並無正面回覆。

店舖神秘 偶爾落半閘

本報記者昨日到被指涉事的佐敦新填地街凍肉舖視察,發現該店未有營業。在凍肉舖旁邊開設中醫藥行的負責人之一李婆婆表示,該凍肉舖約於數月前開設,惟新年前已移往對面較大的新舖位,近日一直未見有營業,或間中只開半閘,看不見凍肉舖老闆在舖內做甚麼事。她又指,自己對該舖出售貓肉及狗肉的事情一無所知,「睇到新聞先知,好愕然,聽到都驚」!另有一名不願透露姓名女街坊表示,昨日約下午3時,看到有食環署職員進入新舖調查約一小時後離去。

本報昨日就食環署早前指接獲投訴後,曾派員巡查惟並無發現的說法向該署查詢,詢問有關巡查細節。惟該署僅回覆指,根據《貓狗條例》(第167章) 列明任何人不得屠宰任何狗隻或貓隻以作食物之用,也不得售賣或使用或允許他人售賣或使用狗肉及貓肉作食物。就該規例的具體要求和執行情況,需向有關政府部門查詢。該署又指,會派員定期巡查各持牌食物業處所,確保經營者遵守有關牌照條件及符合法例訂明的衞生標準;若果發現有售賣狗肉或貓肉的情況,會轉介相關部門跟進。

議員轟署方助長違法

陳克勤指,早於1950年代,香港出售及食用貓狗、管有貓狗屠體意圖食用亦違法。據法例167A章《貓狗規例》,違者最高可被罰款5,000元及監禁6個月。他指,香港立法禁食貓狗肉逾70年,但竟然發現商戶公然出售貓狗肉,無視法例,實在為文明社會所不能容忍。

陳又指,事件反映執法部門抽查不力。食環署收到兩次投訴,惟到場檢查時「咩都查唔到」,「但其他人一買嚟來驗又即刻驗到,好明顯署方係好馬虎!」他直斥該署如此處事,無疑是助長該些不法之人做不正當的事,需要檢討得過且過的行徑。他要求當局從速嚴肅跟進,加強巡查及執法;同時因應有關貓狗肉是走私入口,當局應加強抽驗入口食物,亦須聯同海關加強執法工作,以堵塞漏洞。

凍肉舖旁邊開設中醫藥行的負責人之一李婆婆對事件感到驚訝。(馬竟峯攝)
凍肉舖旁邊開設中醫藥行的負責人之一李婆婆對事件感到驚訝。(馬竟峯攝)
新填地街有凍肉舖賣貓狗肉。
新填地街有凍肉舖賣貓狗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