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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九龍遊行案 陳皓桓梁國雄等認組職未經批准集結罪

【Now新聞台】前年十月二十日九龍遊行案,陳皓桓梁國雄何俊仁等七人,被控煽惑或組織未經批准集結,七人認罪。

案件於區域法院開審,被告之一社民連黃浩銘抵達法院,同案其餘六名被告正就其他未經批准集結案服刑。

七人於庭上認罪,陳皓桓、梁國雄、何秀蘭、何俊仁承認煽惑未經批准集結。除何俊仁外,三人連同黃浩銘、楊森、吳文遠亦承認組織未經批准集結。陳皓桓認罪時,一度提到「對不起,民陣要解散,換個身份繼續堅持」。

案件涉及前年10月20日九龍遊行,遊行原本由民陣發起,但不獲警方批准。遊行前一日,陳皓桓、梁國雄、何秀蘭、何俊仁在終審法院外,宣布以個人身份承辦遊行,被控煽惑未經批准集結。至遊行當日,除何俊仁外,其餘六人被控組織未經批准集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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