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十一國慶非法集結案 法庭處理控方反對被告保釋

前年的十一國慶日遊行案,民陣召集人陳皓桓、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等10名被告,承認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法庭上午用了約兩小時播放控方提供前年十一遊行時的新聞直播片段,下午將會處理控方提出,反對6名被告的保釋。 案中有4名被告正因其他案件服刑,包括李卓人、梁國雄、黎智英和何秀蘭,控方反對另外6名被告陳皓桓、何俊仁、楊森、吳文遠、單仲偕和蔡耀昌繼續保釋,又指吳文遠於前年9月因非法集結罪判囚14日、緩刑1年,今次在緩刑期內再犯同類罪行,應該要執行上次緩刑的刑期。 同案的被告陳皓桓、李卓人、梁國雄、何俊仁承認煽惑他人明知而非法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吳文遠和蔡耀昌亦承認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