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港隊羽毛球代表賣A貨 候取感化報告等判刑

被告曾穎昭(小圖)及陳祉嘉。梁銘姿攝

【星島日報報道】曾代表香港出戰2013年東亞運動會、並於女子團體羽毛球獲得銅牌的運動員陳祉嘉(27歲),與另一羽毛球小將曾穎昭(22歲)出售翻版名牌手袋,及後被控一項出售應用偽造商標的貨品罪,二人今於沙田法院承認控罪,案件押黎至5月10日索取感化報告後判刑。 辯方求情指,兩名被告於案發後已感到非常後悔,並稱她們不知道賣假貨是犯法的。裁判官聽罷即稱「it's interesting.(真有趣)」,直指難以相信以她們的年紀會對在香港賣假貨是犯法會不知情。辯方續稱,曾從朋友處得到涉案手袋,而自己又不會使用才在透過網站賣出,而陳只是幫朋友忙才犯案。 裁判官稱,網絡世界廣泛,於網上販賣盜版的成功率很高,警方需動用很多資源進行網上巡邏,長此下去香港將淪為盗版中心,影響香港聲譽。裁判官又指,考慮到陳祉嘉曾代表香港出賽,於過去十年有出色的表現,而曾穎昭亦有光明的前景,故決定索取報告再作判刑。 法庭記者:梁銘姿 建立時間:1141 更新時間: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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