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兆佳:日後仍可遊行 蔡子強:市民或其他方式表達

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表示,《基本法》保障港人集會結社自由,相信即使民陣解散,亦不代表日後再無示威遊行,只要日後的示威遊行並非挑戰國家主權或危害國家安全,而是針對本港內部的實務問題,仍然可以舉辦,亦可能有更多人願意參與。 劉兆佳又認為,若香港日後保持集會結社自由,加上仍有民生問題,本港仍有空間讓民間團體存在,但需要守法及尊重憲制秩序,一些少鼓吹政治鬥爭的組織,反而可能更令民間社會發展空間更大,民間團體發展時亦可避免政治化或偏離本質。 中大政治與行政學系高級講師蔡子強表示,香港歷史上多次有數十萬人上街的遊行,均由民陣發起,而民陣解散後,本港在可見將來再有大規模政治動員或上街的機會將會大大削弱,相信政府對於減少反對聲音亦樂見其成。 蔡子強認為,健康的公民社會會因應民眾訴求而產生公民團體,表達民眾不滿並讓政府改善施政。但他認為按目前情況,民間組織會「解散一個少一個」,令公民社會進一步削弱,相信如果市民無法妥善表達反對聲音,可能會採用其他方式表達,例如移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