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刺警男逃捕被判囚1年 27歲女子上訴遭拒

【on.cc東網專訊】2020年7月1日港島區示威遊行演變成警民衝突,期間當1名防暴警在銅鑼灣皇仁書院外,嘗試制服1名男生期間,遭前工程師黃鈞華以軍用軍刀插傷左肩,工程師最終在即將起飛往英國倫敦的航班上被捕,他早前承認有意圖而傷人及暴動罪,判囚5年。其女友則被指協助他逃離追捕,被控1項作出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罪,經審訊被裁定罪成,判囚1年。她不服定罪並提出上訴許可申請,上訴庭今(14日)經開庭後,認為案件並無可爭辯之處,拒絕批出許可。

女上訴人為現年27歲的張芷程,案發時為黃鈞華的女朋友。她被控於2020年7月1日在香港,意圖妨礙司法公正,即作出一項或一連串意圖協助黃鈞華逃避香港警務處逮捕的行為。控方審訊時指,上訴人在黃逃離現場後,便不斷尋找航班資料,黃買機票後,上訴人亦有陪他到機場。

上訴方質疑原審法官在沒有充分證據下,便推論出上訴人知道男友離港原因,她當時亦不知道男友曾襲擊警員而被追捕。律政司代表則指,本案有足夠證據基礎達致定罪推論原審法官亦沒有任何法律錯誤。代表又指,即使沒有證據證明實際是誰購買機票,但機票費用是由上訴人的信用卡支付,乘客則是黃,已可證明張為黃提供協助。

案件編號:CACC 235/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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