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處指「極端情況」下不應要求僱員上班 市民批政府「呼籲」無作用

【Now新聞台】勞工處提醒僱主「極端情況」下,除必要人員外不應要求僱員上班,但有不少市民已經出門,批評政府單是「呼籲」無作用。

雨水不斷隨樓梯湧下,整條「瀑布」流到黃大仙中心北館門外,雨水積至水塘一般,市民要涉水而行,積水比膝蓋高。

記者:「由於這裡地勢較低,而且水中有不少雜物,包括樹枝及膠樽,水流較急,我們走上來時,都要扶著才較穩。」

去到下午約兩點,整條行人隧道已經「沒頂」,連港鐵站口都幾乎見不到,要出動吸水機。

洪水湧入商場內,地下低層變成澤國,只見到店舖的招牌,餐椅等雜物隨「黃河」漂流。

警員要求市民離開,商場職員指暫時未估計到損失。

領展物業及停車場管理董事總經理黎漢明:「主要受影響都是在地下,我們同事在外面疊沙包及吸水機清理積水。地下(低層商店)已疏散,其他樓層沒有影響。」

有店舖繼續營業。

店舖職員:「(商場有沒有通知建議你們不營業?)暫時都沒有。公司沒有規定不用上班,所以我們要上班。」

積水來自上面的沙田坳道,市民外出主要靠的士,經過重重難關,為的都是上班,但有市民到黃大仙港鐵站閘外,才知道要再找方法。

香先生:「香港地變成一個爛地,很慘,政府工作人員都收了薪水,但一點也不理會。(今次是否政府應變不夠?)簡直是失敗。」

馮女士:「我現時想上班,不過今次滿地泥濘,真的是第一次見,在這裡住了幾十年第一次見。」

政府在黑雨生效後六小時宣布本港出現「極端情況」,所有日校停課,呼籲僱主參考八號信號的工作安排。

勞工處約兩個小時後發出通知提醒僱主,「極端情況」下除必要人員外,不應要求僱員返回工作地點上班,僱員不要啟程上班,但不少僱員已經啟程。

陳先生:「政府應明確告訴僱主,不要說僱主跟職員協商,這怎可以。」

陳先生:「還未收到上司的消息,所以先直接回來,因為我是政府僱員,公司也好,自己政府也好,列明黑雨情況下,是否真的可延遲上班之類,現時是不清晰,所以我就自發選擇上班。」

勞工處又指,僱主不應無故地不發放僱員的工資、勤工獎或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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