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懸紅百萬 警國安處通緝海外8人 袁弓夷、郭榮鏗、許智峯、羅冠聰等上榜 李桂華:回港自首或減輕處罰

各懸紅百萬 警國安處通緝海外8人
各懸紅百萬 警國安處通緝海外8人

《香港國安法》在港實施3年,警方昨首次公開懸紅通緝8名在外地港人,包括任建峰、袁弓夷、郭鳳儀、郭榮鏗、許智峯、蒙兆達、劉祖廸以及羅冠聰,並且每人懸紅100萬元。警方國安處總警司李桂華稱,該8人干犯嚴重國家安全罪,鼓吹制裁或恐嚇香港官員,又指《香港國安法》給予警方域外效力,希望有關人士回港自首,或可減輕處罰。惟他承認,有關人士若不回港自首,警方不能將他們拘捕。攝:李睿哲

警方國安處昨表示,已獲法院批准就8名潛逃海外並涉嫌干犯《香港國安法》罪行的人發出拘捕令。該8人包括前「法政匯思」召集人任建峰;立法會議員容海恩的家翁袁弓夷;已解散的「G20全球登報」統籌「家樂巴」郭鳳儀;前立法會議員郭榮鏗、許智峯、羅冠聰;前「職工盟」總幹事蒙兆達,以及網媒「棱角」執行總監「攬炒巴」劉祖廸。他們分別涉及《香港國安法》下「煽動分裂國家罪」、「顛覆國家政權罪」、「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及「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等罪。警方亦在其網站展示通緝此8人的告示,每人各懸紅100萬元。

警方國安處總警司李桂華稱,《香港國安法》具有域外法權,與世界其他國家和地方的同類法例一致,符合國際法原則。而法庭可以對被告人從輕或減輕處罰,希望8人會珍惜機會,回港自首。

各懸紅百萬 警國安處通緝海外8人
各懸紅百萬 警國安處通緝海外8人

否認搞政治騷

李桂華否認國安處在搞政治騷或散播白色恐怖,又指將他們放在懸紅名單上是世上常見的做法,警方有既定措施去處理,希望做到最好的檢控。他又指,過去有通緝人士用不同方法回港,如用其他人身份或偷渡回港等,懸紅是希望有人將有關人士的訊息給予警方。

惟被問到若果市民捐款支持相關人士,或在社交平台關注他們或轉貼他們的貼文會否負上刑責,李桂華表明,捐款是有問題;而相關人士的貼文大多有煽動意圖,在《香港國安法》下轉載有此類貼文是有一定風險,而且罪名不輕。

有關人士若一日不回港,警方是否不能拘捕他們?李桂華承認是事實,但強調警方不會放棄緝捕或搜證,假如警方有一日能拘捕相關人士,將會送他們上法庭。警方又指,《香港國安法》實施3年至今,共拘捕260人,涉及198男62女,年齡介乎15歲至90歲,當中有161人及5間公司被檢控,79人已被定罪或等候判刑。

政府:不要妄想
潛逃離港可逃避刑責

特區政府發言人隨後發稿,支持警方國安處的拘捕令通緝在逃人,稱危害國家安全是非常嚴重的罪行,特區政府會全力打擊,追究到底。發言人強調,在逃人不要妄想潛逃離港就可以逃避刑責,最終都需要為其危害國家安全的嚴重犯罪行為負上責任,受到法律制裁。

保安局指警方國安處做法有理有據,不容置疑。局方指,潛逃海外的逃犯過去多次於線上線下宣揚違法意識,並煽動市民支援、資助,甚至參與他們以及其黨羽的違法活動。保安局連同各執法部門會繼續竭力依法採取一切必要措施,去阻止竄逃海外的人繼續進行危害國安的活動,包括切斷其犯罪得益和資金來源,揪出並追究他們在港的犯罪黨羽,呼籲市民切勿受這些逃犯和其黨羽唆擺,以免負上刑責。

容海恩:維護國安是應有之義

曾登報指與袁弓夷脫離「爺媳關係」的新民黨立法會議員容海恩(圖),昨在社交平台發文支持警方國安處決定,表示「維護國家安全是應有之義」,重申於2022年8月登報宣布與袁弓夷脫離關係,「因此他的行為與我無關」,並點名批評袁弓夷在海外籌組「香港議會」,推動推翻中央和特區政府,以及要求制裁香港法官。她認為,中國是國際刑警組織成員,香港則屬於中國支局,可以要求國際刑警通過全球近200個國家成員,通緝國安逃犯。資深大律師、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則指,所有香港法律在海外均沒有執行能力,而因國安法屬政治罪行,在國際間亦不屬移交疑犯之列。惟他補充,不能排除若有關人士前往與香港和中國友好的地方,當地會有司法互助安排。湯家驊又指,國安法屬全國性法律,有關人士如踏足中國境內包括香港即會被捕;雖然香港和內地沒有移交疑犯的協議,但內地亦有其他方法可以做到同樣效果,如過去曾有犯人被遞解出境,移送至羅湖交由香港警方拘捕。

原文刊登於 AM730 https://www.am730.com.hk/本地/各懸紅百萬-警國安處通緝海外8人-袁弓夷-郭榮鏗-許智峯-羅冠聰等上榜-李桂華-回港自首或減輕處罰/386104?utm_source=yahoorss&utm_medium=referr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