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庭流亡|被港國安陪返內地悔過換加國升學 周庭決意不回港 擬申政治庇護 警譴責
【12 月 4 日 20:30 更新報道,新增政府回應】
【12 月 4 日 09:40 更新報道,新增周庭接受日本傳媒訪問內容】
【12 月 4 日 07:50 更新報道,新增警方回應】
【Yahoo 新聞報道】前香港眾志成員周庭今日(3 日)27 歲生日,她晚上在 Instagram 以 2,600 字長文公開近年經歷,透露自己就着「包圍警總案」在 2021 年 6 月刑滿出獄後,心裡仍感恐懼不安,確診患上抑鬱症;到了今年 7 月初,她打算到加拿大升學,警方國安處得知後要求她寫「悔過書」,並且在國安「陪同」下到內地一趟了解國家「輝煌成就」,返港後就會交還護照。她指自己已在加拿大就學近 3 個月,原先打算按警方要求,在本月底的學校假期返港報到,但擔心返港後要接受警方附加要求,甚至扣起護照以至再被捕,「我不想再被迫做不想做的事情」,決定打消念頭,「不回去報到了,也大概一輩子不會回去了。」
《TV Tokyo》周一(4 日)早上報道,周庭接受訪問時表示,她正在思考未來計劃,申請政治庇護將會是其中一個選項。被問到會否在海外推動香港民主,周庭無明確回應,但表示自己希望做到任何讓別人能夠關注香港的事。
警:強烈譴責 籲勿一生背負「逃犯」之名
警方則表示,對於最近有人在社交媒體表示不會按時向警方報到,「警方強烈譴責這些公然挑戰法紀的不負責行為」,又呼籲當事人「懸崖勒馬」,「不要選擇走一條不歸的路,一生背負『逃犯』之名。」
警方不點名指,該名人士在 2020 年 8 月 10 日因為涉嫌違反「勾結外國勢力罪」被捕,2020 年底至 2021 年中因其他案件入獄,她在出獄後接受國安處保釋候查,警方按照《港區國安法》第 43 條附表 2 的權力限制她離境。警指「該女子每次均按時向警方報到,態度合作」,早前透露希望能到外地升學並提供文件證明已被取錄,因此今年 9 月向她發回旅遊証件,並延長她的保釋至今年 12 月。
政府發出嚴正聲明,指周庭公然於社交媒體表示將棄保潛逃,罔顧法紀,會全力依法追捕,並嚴厲譴責這畏罪潛逃的羞恥行為。並指危害國家安全是極度嚴重的罪行,會全力打擊,追究到底。任何逃犯都不要妄想潛逃離港就可以逃避刑責。逃犯除非自首,否則會被終身追捕。勸喻周庭回頭是岸,與警方合作,為自己的行為負責,改過自新,否則將泥足深陷,後悔莫及。
「包圍警總案」出獄後 仍因「壹傳媒 8.10 搜捕案」被國安扣護照
除了 2019 年的「包圍警總案」之外,周庭亦因為在 2020 年「壹傳媒 8.10 搜捕案」涉嫌觸犯《港區國安法》「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而被捕。周庭指,她在 2021 年出獄後仍需遵守國安法的擔保條件,包括定期報到,護照亦一直被沒收,不能出境。按照國安法的程序,每三個月,國安都會要求她簽署一份「扣留旅遊證件通知書」,通知其護照會被多扣留三個月;「每次報到,我也擔心會隨時再被拘捕,即使回到家,也總是想像着,國安會否在某個清晨,就如上次般,敲打着我家的門,試圖把鎖撬爛,破門而入,再次用某個罪名把我帶走。每天,這些想像也會在我的腦海裏湧現,而我除了大哭、崩潰、顫抖,又或者和朋友訴說我的恐懼,我什麼也做不了,什麼也做不了。」
周庭指,自己當時症狀愈來愈多,情況愈見嚴重,經過醫生診斷後得知患上焦慮症、驚恐症、創傷後壓力症,以及抑鬱症,「幾個情緒病的混雜,令我的身心處於非常不穩定的狀態,而我也知道,自己無處可逃。」
周庭出獄後無作任何公開活動,無參與政治,也沒有再和從前的朋友聯絡,形容自己「只能在寂靜中等待」;除了不能出境,國安亦會趁報到時「關心」其狀況,包括收入、工作、家庭、人際關係,「就像每隔一段時間也會有人提醒着你:你並沒有重獲自由,仍然受到監察,不要試圖做些什麼事情」。她表示,「定期報到見國安、部分自由被剝奪、情緒不穩、(前)民主派政治人物的身份為生活帶來的種種限制,再加上無止境的等待,我的心理狀況每況愈下」,「2023 年,是我的情緒、身體最差的一年」。
獲加拿大院校取錄碩士課程 港國安要求先寫「悔過書」
到了今年,周庭決定報讀碩士課程,結果獲加拿大一所大學有條件取錄。她向國安申請取回護照,國安就要求她提交大學、學科、時間表、宿舍、過數紀錄等資料,以及面見查問其報讀課程的原因。他們更要求周庭寫下「悔過書」,指自己對過往的政治參與感到後悔,今後不會再參與,也不會與相關的人士,包括學民思潮和香港眾志的成員聯絡。她直言:「在國安面前,若不願意作出一些妥協(或曰不願意與警方合作),輕則失去讀書的機會,重則不能離開差館,當時的我只希望,可以安全離港升學。」
到了今年 7 月初,國安告知就着周的申請再加上一個條件:「跟我哋返一次大陸」,由警方國安處人員「陪同」和「保護」到中國大陸,在深圳逗留 1 日,完成行程後就會交還護照讓她赴加,她只需在大學假期時回港報到即可。「我知道,在國安面前,其實我沒有拒絕的權利;同時,萬一有什麼事情,我就是「主動送中」了,那段時期,心中一直非常恐懼,生怕所有事情都會是自己的『最後』」。
獲「陪同」返深圳 了解國家「輝煌成就」
8 月,周庭在 5 名香港國安人員的「陪同」下到內地,她指自己當時仍然不肯定國安會否在她完成旅程後交還護照,「心情很複雜」。周回想當日行程內容,除了吃喝玩樂行程,還獲安排參觀「改革開放展覽」,了解中國及共產黨發展,以及歷代領導人的「輝煌成就」;之後也被安排到騰訊總部了解「祖國的科技發展」。周庭表示,她從不否定中國的經濟發展,「但一個如此強大的國家,要將爭取民主的人送入監牢、限制出入境自由,還要求以進入中國大陸參觀愛國展覽作為取回護照的交換條件,這何嘗不是一種脆弱呢。」
她指自己在行程中未獲安排跟任何官員黨員見面,也未接受公安部盤問,「但我感覺到自己全程是一直被監視」:她指國安處人員會跟內地對口單位「交頭接耳」;在參觀改革開放展覽和騰訊總部時,亦有被要求和展覽的燈箱或標誌打卡合照,「隨行的深圳人司機也不斷拍下我的照片」。她認為如果自己一直對事件沉默,「那些照片或許會有天成為我『愛國』的證據 —— 那種恐懼就是如此有形的。不少香港人會北上娛樂消費,而我卻是被迫到中國大陸以換取出境讀書的機會,只讓我感到非常諷刺」。返港後,周庭再次被國安要求寫下「感謝警方安排,使我能了解祖國的偉大發展」的信件。9 月中,周庭在臨出發赴加前一日,終收到國安處發還護照,至今亦差不多在當地完成首個學期。
「不回去報到了,也大概一輩子不會回去了」
周庭說,原定 12 月底回到香港向警方報到,但「經過深思熟慮,包括考慮到香港的形勢、自身安全、其生理和心理健康,我決定,不回去報到了,也大概一輩子不會回去了」。她解釋,就算自己返港報到,國安即使不拘捕或收回護照,也很有可能如之前提出條件或問話,她相信自己要滿足國安的要求才能再返回加國。「即使十二月底他們不這樣做,下年我再回港時,隨着香港形勢變得更嚴峻,他們也隨時可以再以調查為由禁止我出境。我不想再被迫做不想做的事情,也不想再被迫到中國大陸了。這樣下去,即使我人安全,身體和心靈也會崩潰」。
周庭強調,並不是最初就有不返港的打算。她指在香港時,完全沒有思考過會否回港的問題,認為在連自己能否順利出境也不清楚的情況下,根本沒有心思去思考再之後的事情,「可以到外國留學,已經很不容易了」。她透露,自己在加拿大安頓後才慢慢開始思考要在本月返港報到的事,在未確定會否返港前,就已經買了返港機票,「所以如果有人要說我處心積慮欺騙國安,那絕對是錯誤的陳述」。
切身感受「免於恐懼的自由」可貴
帖文末,她表示這數年切身感受到,「免於恐懼的自由」是多麼可貴。「將來還有很多未知,但可以知道的是,我終於不用再為會否被捕而擔憂,也可以說想說的話、做想做的事了。在加拿大學習和療傷的同時,也希望能重拾過去因情緒病和種種壓力而放下了的興趣,好好建立屬於自己的節奏」,「自由來得不易,在擔驚受怕的日常中,更加珍惜所有沒有遺忘自己,關心自己、愛自己的人」,「願我們能在不久的將來重聚,好好擁抱彼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