喇叭叫賣多年滋擾 執法無招 焦躁爆錶

修例後,商戶若用喇叭協助促銷,將罰款一萬元。
修例後,商戶若用喇叭協助促銷,將罰款一萬元。

冇靈魂政府「懶政」,多年來縱容商戶使用喇叭高聲叫賣,民居及安老院飽受噪音滋擾,焦躁爆錶。環境保護署承認以往針對商業噪音執法成效曳,即使去年巡查逾1,300次,提出170次檢控,商戶繼續開大喇叭「百家爭鳴」。因此,當局打算修訂《噪音管制條例》,最快2025年初禁止店舖及商販在公眾地方用喇叭叫賣,並擬定一萬元定額罰款,針對違例短租舖位。議員批評當局修例歎慢板。

「哈密瓜25蚊一個」,現時路經深水埗、旺角,乃至街市附近,均不難聽到喇叭傳出的叫賣聲,推銷蔬果、鮮肉,以至雜貨、電子產品等。環保署日前發表諮詢文件,建議立法禁止於公眾地方或附近範圍使用喇叭叫賣,相信此舉能直接及更有效管制相關噪音;真人叫喊形式的叫賣則繼續以現時條例管制。

署方收投訴 5年間倍增

環保署首席環境保護主任李志坤昨日於電台解釋,商舖近年以喇叭不斷重複播放預製聲帶叫賣,尤其在荃灣、深水埗、旺角等店舖聚集的黑點愈播愈大聲,出現「鬥大聲」。他指出,環保署接獲店舖叫賣噪音的投訴數字由2017年的197宗,大增至2022年的544宗,而喇叭叫賣聲不但影響行人,亦滋擾位於住宅低層的老人院。

李志坤強調,該署已「用盡權力」,過去多年與其他部門加緊巡查,巡查次數由2017年的600多次,增至2022年的1,300多次,並提出170次檢控,每宗罰款平均約5,000元,屢次違規的店舖董事亦成功被定罪,但投訴數字未見顯著下降。

李續指,尤其部分店舖以短期租約出租,執法人員搜證確認噪音滋擾後,部門須以法院傳票方式檢控涉嫌違例人士,需時要兩至三個月,成功申請傳票後已難以找到商店負責人,因此需增設定額罰款機制,有助提高執法效率。

不過,該署指商場不屬於公眾地方,商場內的店舖使用喇叭叫賣則不受管制,而街邊店舖內使用喇叭叫賣,不論是真人叫賣或播放預製聲帶,聲音都會傳出公眾地方,途人能聽到,故會受規管。至於沒使用揚聲器下真人叫賣,以及使用揚聲器播放音樂等,環保署稱商戶仍受《噪音管制條例》規管,不能構成合理煩擾。

一刀切規管 議員有分歧

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主席葛珮帆坦言,過往經常收到街坊投訴店舖噪音,當局投訴複雜,最終法庭又只罰數千,成效存疑,滋擾無日無之。她批評當局規管過慢,但「遲到好過無到」。她認為,今時今日用喇叭叫賣等於「趕客」,成效已大減,零售業界應找出新方法推銷商品。

批發及零售界議員邵家輝則對一刀切禁商戶用喇叭叫賣有保留。他認為喇叭有助檔主向多人推銷產品,店員又毋須大聲叫喊,舉例在工展會等市集,禁用喇叭將會難以向消費者介紹商品。他又擔心定額罰款罰則太高,會令人感覺香港是「懲罰都市」。

攤檔檔主擺放揚聲器叫賣的場面並不罕見。(袁志豪攝)
攤檔檔主擺放揚聲器叫賣的場面並不罕見。(袁志豪攝)
大埔多個街市不時會有攤檔使用大聲公吆喝叫賣。(陳德賢攝)
大埔多個街市不時會有攤檔使用大聲公吆喝叫賣。(陳德賢攝)
葛珮帆
葛珮帆
邵家輝
邵家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