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官陳嘉信審侵權案 判詞98%抄襲 遭張舉能訓誡

國安法官陳嘉信審侵權案 判詞98%抄襲 遭張舉能訓誡
國安法官陳嘉信審侵權案 判詞98%抄襲 遭張舉能訓誡

【Yahoo 新聞報道】司法機構發生法官抄襲判詞事件!高院原訟庭法官陳嘉信在處理一宗涉及商標的訴訟頒判詞時,判詞內容有 98% 是抄襲原告的陳詞,並裁定原告勝訴。上訴庭決定該案交由另一法官重審。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表示事件絕不能接受,認為抄襲行為對訴訟雙方不公平,亦影響到公眾對司法的信心。

涉及的案件是黃道益活絡油控告「星洲藥業」,指「黃道人活絡油」涉侵犯原告的商標。法官陳嘉信在 2021 年 4 月裁定黃道益勝訴,但星洲藥業指陳官的判詞,有 98% 與原告陳詞的內容一樣,其餘只是修飾性改變,例如英文縮寫「P」替換為「the plaintiff」、將「Ds」改為「被告」等,剩下的 2% 沒有一句是完整句子由自己的話說撰寫,認為陳嘉信涉司法抄襲(judicial copying)。

上訴庭三位法官同意上訴方觀點,認為會令人懷疑,陳嘉信是否有獨立恩考自行處理中的爭議,因此決定將案件交予另一名法官重審。

司法機構回覆《Yahoo 新聞》表示,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完全同意上訴法庭判案書中提到,判案書不能抄襲的意見,認為抄襲行為對訴訟雙方不公平,亦影響到公眾對司法的信心,絕不能接受。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及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潘兆初已就抄襲一事對陳嘉信法官作出嚴肅訓誡,陳官表示明白和同意。終審法院首席法官亦已指示司法學院,特別針對判案書不可抄襲方面,加強對法官和司法人員的培訓。

翻查資料顯示,陳嘉信是處理《國安法》的指定法官之一,曾是 47人初選案的法官之一,但之後因身體不適為由退出,由法官李運騰替補。另外,陳嘉信亦有審理唐英傑案、《願榮光歸香港》禁制令案等。

國安法官陳嘉信審侵權案 判詞98%抄襲 遭張舉能訓誡
國安法官陳嘉信審侵權案 判詞98%抄襲 遭張舉能訓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