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為重新發展而強制售賣)修訂條例》刊憲12月6日起實施

政府在憲報刊登《〈2024年土地(為重新發展而強制售賣)(修訂)條例〉(生效日期)公告》,指定於今年12月6日起開始實施。《生效日期公告》將於本月16日提交立法會,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程序。 立法會早前通過《修訂條例》,循4個方向更新及精簡《土地(為重新發展而強制售賣)條例》下的法定強制售賣制度,包括降低強拍申請門檻;便利相連地段的強拍申請;精簡強拍制度的法律程序;及加強支援受影響的小業主。 發言人說《修訂條例》旨在加快私人業權統一以便促進重建老舊失修樓宇,解決樓宇安全隱患和改善民生,同時加強對小業主利益的法律保障。 除了法定保障外,在發展局轄下成立的強拍條例小業主專責辦事處及由市區重建局成立的全資附屬公司強拍條例小業主支援中心,均已於8月27日開始投入服務。支援中心向發展局負責,在專責辦事處的督導下,於強拍申請過程中的不同階段,向小業主提供一站式加強支援服務,以協助他們明白法定權利及尋求專業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