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法及國安法測試及格 可互通申請公務員和教師職位

由即日起,《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及格的成績,可互通用作申請公務員及教師職位。 公務員事務局表示,申請公務員職位的求職人士可以參加公務員事務局、教育局或各招聘部門或職系舉辦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及格成績將可互通,以申請相關公務員職位,及公帑資助學校或參加幼稚園教育計劃的幼稚園教席。 發言人說,互通安排可以確保求職人士對《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有一定認識,另一方面申請人毋須重複參加同類測試,有助提高招聘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