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三罷】店務助理被搜出鐵槌獲撤控 自簽1千元守行為12個月

當日大批示威者在多區堵路。資料圖片

【星島日報報道】示威者在去年11月11日發起「黎明行動」的不合作運動。21歲店務助理在中環示威現場一帶,被警方搜出一個鐵槌,被控一項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罪。控辯雙方經商議後,控方同意撤回控罪,改以自簽守行為方式處理案件。何俊堯裁判官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准被告自簽1千元,守行為12個月,其間不得干犯與管有非法用途工具有關的刑事罪行。 被告馮朗濤(21歲)被控於去年11月11日,在中環閣麟街美輪樓外管有一個鐵槌。當日早上約7時40分,警員接報有示威者在中環擺花街堵路,遂到附近一帶巡邏。期間警員見到被告與他的朋友形跡可疑,看到警方時加快腳步走,遂截停被告調查,並在他的黑色背囊內搜出一把鐵槌、黑色衣物、黑色面罩等物品。被告在警誡下保持沉默。 法庭記者:張旭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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