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動源前召集人鍾翰林宣布流亡 懲教監管令期獲批聖誕飛沖繩 違令往英國申政治庇護|Yahoo

學生動源前召集人鍾翰林宣布流亡 懲教監管令期獲批聖誕飛沖繩 違令往英國申政治庇護|Yahoo
學生動源前召集人鍾翰林宣布流亡 懲教監管令期獲批聖誕飛沖繩 違令往英國申政治庇護|Yahoo

【Yahoo 新聞報道】已解散的香港學生組織「學生動源」前召集人鍾翰林,今日(29日)在香港凌晨 3 時許,於 Facebook 宣布已經抵達英國,並宣布流亡。鍾翰林於 2020 年 10 月被控分裂國家、串謀發布煽動刊物及兩項洗黑錢罪,判囚 43 個月。他在貼文中透露今年 6 月 5 日獲釋,因判刑時未滿 21 歲,出獄後須遵守懲教處監管令一年。他形容遭受「嚴密監控」,包括每二至四周被國安人員要求會面報告行蹤,被限制不能受僱於「特定店舖」。他更透露 9 月時兩位國安人員向他提出到中國大陸「旅遊」。鍾翰林表示,自 10 月開始不時無故生病,經醫生診斷因承受極大的精神壓力及心理因素,導致免疫力下降,並建議他尋求心理輔導。他以調適情緒為由,成功說服懲教批准在聖誕期間離境飛沖繩,旅程期間決定前往英國,尋求政治庇護。他透露,於當地時間 12 月 27 日晚上 7 時到達英國:「這也意味着在可預見的將來,我也不可能再次回到香港這個家」。

《Yahoo 新聞》已就事件向警方及懲教署查詢,有待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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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獄後仍被禁公開發言

鍾翰林表示,在他 6 月 5 日獲釋前一個月,懲教處保安組、更生事務組及監督,多次強烈要求不要對外公布䆁放日期。國安人員亦向他警告,質問會否繼續「分裂國家」,並提醒他未來一年內不要離境,並預告會在他出獄後持續約見。

他又措,懲教其後勒令他簽署修訂版監管令,除了禁止他發佈任何「客觀而合理地被視作危害國家安全」的發佈物之外,亦禁止他公開發言。

每二至四周與國安會面 交代行蹤

鍾翰林指,國安人員從 6 月開始,每隔兩到四星期便要求見面,形容「從來沒有選擇的餘地」。他說,每次都被約到隨機地點,命令登上拉上窗簾的七人車,然後載到未知的地方。他續指,國安人員每次都會要求他交代過去數周的行蹤,查問與什麼人見面,「即使是小學同學也要我交出中文全名」。

9 月他開學後,國安人員要求將學生證交給他們拍攝,也要通知他們有關申請學生資助,並交出銀行戶口資料。鍾翰林形容:「若然不滿足他們的要求,便換來一輪訓話,告誡我他們已掌握我的所有行蹤,着我向他們坦白,實情要勒索我繼續就範。」

懲教禁止受僱於「特定店舖」斷收入

鍾翰林表示,在暑假期間曾覓得一份暑期工,惟不久後被懲教處高層告知不容許受僱於「特定店舖」,而監管令條文並沒禁止。他形容這是「變相剝奪了我的財政自主權,並為國安處後來的金錢利誘舖墊」。

國安出線人費邀投誠 曾提到內地「旅遊」

及後,鍾翰林缺乏任何工作收入,期間他指國安人員不斷「威逼利誘」他投向他們。他猜測:「他們(國安)透過我在銀行戶口的資料,得悉我的經濟狀況不佳,因此向我提出給予線人費,要求我提供他人的資料,並以此證明我已經改過自新,樂意投誠。」

此外,鍾翰林透露,在 9 月初一個例行約談中,兩位國安人員向他我提出到中國大陸「旅遊」。他坦言當時極度警惕,「擔心會被送中」,惟自覺無法拒絕他們任何要求。鍾反問他們:「我不可能申請到回鄉證吧?」他引述國安人員說,「只要我想的話他們便可以安排到,並會派人陪同我一同北上。」

鍾翰林在國安人員詢問有何考慮下坦言不希望到內地,其後被質問是否仍然有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活動所以遲疑,並且要求在下次見面時向他們給予回覆。他表示,直至離港前,國安人員未有再次提出這件事。

憂 23 條立法後被施加罪名

對於上述經歷,鍾翰林稱「曾幻想過國安人員會否信守承諾,在一年後的六月還我出入境的自由,不再干擾我的生活,但我心裡明暸這些都是虛假的承諾」。他甚至擔心,「他們(國安人員)更有可能打算拖延我至明年基本法 23 條立法後,繼續向我施加額外的罪名」。

因此,鍾翰林稱經過深思熟慮後,以調適情緒為由,說服懲教批准在聖誕期間離境旅遊。他指選擇了符合經濟狀況且「政治敏感度較低」的沖繩為目的地,在起行數天前向懲教署提交機票住宿等資料,並成功獲批。他說,在離開的最後一天,仍在深思這個決定是否適當,但懲教罕有的批核,令他相信這已是最好的時機。

沖繩旅程期間決定赴英

鍾翰林表示,離港當日帶著僅餘的 4 萬港元前往機場,直至起飛前一秒,都一直在擔心能否安全離境,「到飛機起飛剎那,我才稍鬆一口氣」。他續指,在沖繩的幾天與英美加三地人士及機構求助和商討,經考慮後決定前往英國,申請政治庇護。他在理應回港的限期前買了往英國的機票,並在當地時間 12 月 27 日晚上 7 時到達英國。他預視到自己不可能再次回港,形容心情沉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