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斥家暴巴漢「香港不准打女人」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三十八歲巴基斯坦籍男子疑因年幼女兒弄壞iPad和妻子遲開門,對家人掌摑並拳打腳踢。巴漢昨認罪後被判入獄十四天、緩刑兩年及賠償妻女三千元,其間主任裁判官練錦鴻曾大罵被告:「我不管你的宗教,總之香港不准打女人!如你下次再動你妻女一條汗毛,我就一定判你坐監」。 出手打女人的被告 Feroz Aftab(三十八歲),報稱裝修工人,於庭上被裁判官質問時卻稱現職服飾售貨員。他昨於觀塘法院承認三項普通襲擊罪,於七月十四及十六日在黃大仙慈正一單位內,襲擊其兩名只有十三及十五歲的女兒和他的妻子。 身穿恤衫西褲出庭的被告沒有聘請律師,未聽畢裁判官讀完案情後已稱可解釋,隨即遭裁判官喝止。信奉伊斯蘭教的被告隨後自稱因當時壓力太大才會家暴,立即遭練官直斥「人人都有壓力」,又指香港無論任何宗教都不可打女人,若被告再犯就一定被判入獄。 案情指被告與妻子育有三名女兒,分別四至十五歲,以及一名八歲兒子。事發於七月十四日下午五時,因最年幼的女兒意外打破被告的iPad 顯示屏,被告動怒,長女及二女聽到事件後,即前來勸交並要求被告息怒,反被他各掌摑了左臉一下,並喝令他們行開,妻子目擊事件卻未有報案。 兩日後被告於妻子洗澡期間回家卻沒帶鎖匙,妻子穿回衣服後開門,卻遭被告指責太遲開門,破口大罵,隨即摑了她的左臉和踢她大腿,再推跌她於地上拳打其左肩;妻子見狀即帶四名子女回房,並未報警。 七月二十日妻子經朋友鼓勵下,帶同子女到黃大仙警署報案,被告隨即被捕,並於警誡下保持沉默。案件編號:觀塘刑事 四三二一──二○一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