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誓案上訴 李柱銘:將手持黃傘標語當宣誓部分有混淆

社民連梁國雄就宣誓無效被取消議員資格的上訴,繼續聆訊。代表梁國雄的資深大律師李柱銘表示,香港實行普通法,法庭應該以普通法角度理解人大常委會釋法,釋法並不具有追溯力。 李柱銘說,除非當局已修改《宣誓及聲明條例》,否則當議員宣誓時,立法會應該有清晰指引,何謂恰當、可被接受的宣誓。 他指出過去亦有議員在宣誓時有不同表現,但仍被接受,如果立法會要採取有別於過往的準則,應該通知全體議員,否則對以過往方式宣誓的議員不公平。 對於原審法官在判詞中,將梁國雄手持黃傘及標語走到宣誓台以及撕毀示威字句,都當成他宣誓的一部分,是混淆了宣誓本身與宣誓典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