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第五日審訊|控方:指示訪問彭定康 推動群眾上街 訂閱收入捐民陣基金

實時更新|黎智英案第五日審訊 控方:黎為推動群眾上街 指示訪彭定康
實時更新|黎智英案第五日審訊 控方:黎為推動群眾上街 指示訪彭定康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 間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周三(3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進行第五日審訊,控方繼續讀出開案陳詞。

控方指,黎智英除了指示張劍虹訪問林榮基,達到呼籲群眾示威的效果,亦曾透過人權組織「香港監察」創辦人羅傑斯(Benedict Rogers),希望聯絡前港督彭定康評論《逃犯條例》,最終彭的報道於 4 月 28 日刊出。

控方又指,《蘋果日報》 於政府撤回《逃犯條例》修訂後,仍持續發布煽動刊物,試圖左右公眾輿論。相關文章針對中央政府、港府,亦針對整個政權,例如有文章試圖分享其他示威者的經驗,聲稱因政權逼迫而由和平示威者變得激進,鼓吹大眾仇恨政權。

全日綜合報道:
黎智英案第五日審訊|控方指黎推《蘋果》英文版 指示同事集中報道「黃」觀點
黎智英案第五日審訊|控方:指示訪問彭定康 推動群眾上街 訂閱收入捐民陣基金

16:25 休庭

14:30 黎智英推《蘋果》英文版

指示同事不要針對「川普」

控方提到,於 2020 年 5 月,當時社會有聲音指香港將會實施《國安法》。黎就此指示《蘋果》高層推出英文版新聞,以請求外國制裁中港。於同年 4 月 17 日,時任美國國務院資深顧問 Christian Whiton 發電郵建議《蘋果》推出英文新聞,指美國讀者在政治及財政上均對黎有幫助,又指美國政要有意會見黎。隨後黎設立 WhatsApp 群組,成員包括張劍虹、陳沛敏、羅偉光、林文宗、馮偉光及張志偉,以討論英文新聞的運作。當中黎表明,打算爭取外國讀者訂閱,以獲得他們得支持。

黎又向 Mark Simon 表示,英文新聞有助他們爭取外國人支持香港,二人曾商討如何獲外國政要訂閱及宣傳《蘋果》。黎又指示張劍虹,英文新聞要包括台灣的時事新聞,以吸引美國注意。

控方指,黎另拍片宣傳英文版《蘋果》,並曾指示 Mark Simon 繼續與 《華爾街日報》編輯聯絡,邀請前港督彭定康拍片推廣《蘋果》,隨後獲告知彭定康同意為《蘋果》拍片。及至 2020 年 6 月,《蘋果》頭版宣傳英文版,附上標語「an Apple a day keeps the fake news away!」,表明打算「開拓媒體國際線」。黎又以 WhatsApp 指示張劍虹,「請國際組同事不要跟《紐約時報》及《CNN》針對川普,我們《蘋果》卻要靠川普政府支持保命,這樣做不太好。」

12:40 控方指黎 Twitter 追蹤多國政要

李運騰詢問有何意思

控方指,黎智英於 2020 年 5 月按 Mark Simon 的建議,開設 Twitter (現稱 X)帳戶,相關帳戶隨後不時被用作標記《蘋果》發布的新聞內容。其帳戶大多為英文內容,又會標籤(hashtag)英、美、台等政要。控方續指,黎的帳戶正追蹤 53 人,庭上逐一展示相關人物,當中包括美國時任國務卿蓬佩奧(Pompeo)、台灣總統蔡英文、英國保守黨人權委員會委員裴倫德(Luke de Pulford)、美國時任副總統彭斯(Mike Pence)、羅傑斯(Benedict Rogers)、重光團隊及早前被國安處宣布通緝的邵嵐等。

法官李運騰一度打斷指,控方持續展示黎所追蹤的人物,用意為何?控方周天行回應指,可展示黎與他人的聯繫(connection)。李追問指,聯繫(connection)一詞含意廣泛,控方的意思是甚麼?控方再解釋,可顯示黎的心態(state of mind),黎知悉當時發生的事。李質疑,似乎只能顯示黎對國際事務有興趣?控方重申,可以證明黎知悉 Twitter 內容。

11:57 開庭

11:18 休庭

11:15 控方:《蘋果》疫情下繼續發布煽動刊物

控方提到 2020 年 1 月底,新冠肺炎影響香港,《蘋果》繼續發布針對疫情的煽動刊物,再次提到黎智英專欄「成敗樂一笑」文章,例如〈武漢瘟疫 中共喪鐘〉:

「肺炎疫情在中共維穩大前提下,謊言泛濫真相模糊⋯謊言治國不講誠信難服眾,習帝靠的是極權操控,絕對扼殺人民資訊自由」

另一專欄文章〈專橫暴政打壓 我們氣魄不滅〉提到:

「慘遭武漢肺炎瘟疫人命摧殘和經濟淪陷後,各國尤其美國向中國責難及局部制裁,迫使中共不敢太明目張膽」

控方又指,《蘋果》引起市民對警察的憎恨,如在 2020 年 3 月發布的〈擬用反恐例 控爆炸品案 鄧炳強學新疆鐵腕壓抗爭〉報道,內容將香港與新疆對比:

「圖令香港「新疆化」,不但無法成功,反會令美國《人權及民主法案》等國際制裁更快出現」

10:45 控方:黎智英專欄爭取國際支持 籲公眾持續抗爭

控方指,黎智英親撰的專欄「成敗樂一笑」中,其中一篇文章題為〈我們堅持下去,才有希望〉,文中提到:

「我們逆權運動雖然傷亡慘重, 我們卻阻擋了送中惡法,團結香港人萬眾一心保護家園的決心,獲得了以美國為首的自由世界國家和人民的支持,美國政府通過《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 和最近壓倒性的區議會選舉勝利,只要我們堅持不灰心,最後贏回《基本法》 賦予我們普選的權利,絕對有可能。」

控方指內容爭取國際支持,以獲得普選,公眾應持續進行抗爭。

黎智英又被指於 2019 年 12 月發布題為〈反極權 台灣更不用怕〉的專欄,黎在文中比較香港及台灣的情況,指台灣有更強的勢力對抗中共。他又指控中共以經濟方式操控香港是「極權機器」。如「在中共的字典裏人是沒有自由、法治、人權和尊嚴訴求的」中提到:

「在中共金錢萬能的思維世界裏,自由如糞土,人民只是極權機器中的螺絲,最後只會令他們在這資訊開放時代無地自容。」

10:30 控方:《蘋果》持續發布煽動文章 鼓吹大眾仇恨政權

控方續指,於 2019 年 6 月 9 日發生的大規模示威活動,象徵整個社會不穩的開始。即使政府隨後已暫緩及撤回《逃犯條例》修訂,示威者仍持續作出非法暴力行為,干犯暴動等控罪,須由警方執法維持秩序。而《蘋果》仍持續發布煽動刊物,以試圖左右公眾輿論。相關文章針對中央政府、港府,不但關於《逃犯條例》,亦針對整個政權。例如文章〈和變勇:是政權逼我進化〉,內容試圖以分享其他示威者經驗的方式,鼓吹大眾仇恨政權,聲稱因政權逼迫而由和平示威者變得激進。

「早在反送中運動剛開始的6月,李先生(化名)與陳小姐(化名)已參與其中,他們均表示自己是和理非信徒。百日過後,他們已變成前線勇武,甚至已衝破人命傷亡這條底線,這種改變並非出於自願,是政府逼成的。」

在文章〈天下制裁集會 今勢逼爆遮打〉中,控方指內容鼓勵讀者上街示威,當中包括示威活動的時間地點等細節。除了鼓勵公眾遊行外,甚至有文章鼓勵讀者採取暴力行為,包括文章〈社會專題:自己手足自己救〉中,內容建議示威者在警方手中拯救被捕的示威者,聲稱和平及勇武的示威者合作,各司其職。

「『和勇不分』各司其職,由文宣到示威現場有義務急救員、滅煙隊、火魔法師等等,更陸續出現『救手足』、『鶳』等情況,周日旺角示威者凌空飛腳踢警、救回手足的片段,更被網民視為『教材』」

控方又指,《蘋果》於 2019 年 8 月發布報道〈攬炒巴xG20 團隊眾籌 1,400 萬 連登 13 國賣廣告 推爆警暴〉,鼓勵公眾以非法手段抗爭「攬炒」,對抗政權。

10:20 控方:黎欲透過羅傑斯聯絡彭定康訪問 以推動更多人參與示威

控方周二(2 日)提到黎對高層所作出的指示,在 2019 年 4 月 27 日,黎指示張劍虹採訪銅鑼灣書店店長林榮基,翌日《蘋果》刊出〈送中例殺埋身 林榮基流亡台灣 臨別呼籲守護香港明日上街〉報道,以呼籲群眾參加示威。

控方周三(3 日)續指,黎智英除了指示張劍虹訪問林榮基,達到呼籲群眾示威的效果,亦指示他想出其他可行的方法,呼籲更多人抗議《逃犯條例》。黎曾將自己與人權組織「香港監察」(Hong Kong Watch)創辦人羅傑斯(Benedict Rogers)之間的訊息傳給張,指正詢問羅傑斯聯絡前港督彭定康,評論《逃犯條例》,最終彭的報道於 4 月 28 日刊出。

庭上顯示黎智英轉發給張劍虹的 WhatsApp 對話,黎稱:「Dear Ben, Tomorrow we’ve anti-fugitive law demostration. Want to push more people to join. Pan Democrat would like to ask you for a favor, a too-late and unreasonable request. They ask whether you can interview Chris Patten for us to talk about this anti-fugitive Law today?(親愛的羅傑斯,明天將有反修例示威,想推動更多人參加,泛民主派想請你幫忙,都知道這請求太遲及不合理,他們想問你今天能否採訪彭定康,談談反修例?)」

10:11 開庭

10:04 黎智英入庭

黎智英身穿藍黑色恤衫步入被告欄,不斷望向公眾席親友,露齒微笑。

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 3 罪

被告依次為黎智英(76 歲)、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同被控一項「串謀刊印、發布、出售、要約出售、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罪」,指他們於 2019 年 4 月 1 日至 2021 年 6 月 24 日,在香港與張劍虹、陳沛敏、羅偉光、林文宗、馮偉光、楊清奇及其他人,一同串謀刊印、發布、出售、要約出售、分發、展示及或複製煽動刊物。

眾人另被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指他們於 2020 年 7 月 1 日至 2021 年 6 月 24 日,串謀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除黎智英外,其餘 6 名前高層,早前在高等法院認罪,另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則存檔法庭。

黎智英另面對「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指他於 2020 年 7 月 1 日至 2021 年 2 月 15 日,在香港與陳梓華、Mark Herman Simon、李宇軒、劉祖廸及其他人,串謀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餘下一項黎獨自面對的「勾結外國勢力罪」獲存檔法庭。

案件編號:HCCC51/2022

法庭線 The Witness Facebook 專頁

法庭線 The Witness Instagram 專頁

法庭線 The Witness YouTube 頻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