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時更新|黎智英案第43日審訊 楊清奇盤問下確認黎曾提議找曾鈺成、任志剛等撰稿

實時更新|黎智英案第43日審訊 楊清奇盤問下確認黎曾提議找曾鈺成、任志剛等撰稿
實時更新|黎智英案第43日審訊 楊清奇盤問下確認黎曾提議找曾鈺成、任志剛等撰稿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 間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周二(12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展開第 43 日審訊。第三名從犯證人、前《蘋果》主筆楊清奇第七日作供,開始接受辯方盤問。

楊在盤問下同意,民主包涵新聞及言論自由,而他作為論壇版負責人在選擇文章時,沿用前任編輯的原則,會考慮文章是否寫得好、有否遵守民主原則、市場經濟及不提倡港獨。被問到是否可獨立做決定,楊則指「唔係全部」。楊確認,過往曾拒絕在論壇版刊出黎智英提議的文章,但他補充「唔係咁簡單嘅一個 reject(拒絕) 就可以講清楚,有另外嘅溝通嘢要做嘅。」

案件由高院《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審理。控方由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高級檢控官陳穎琛代表;黎智英由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大律師關文渭及有香港執業資格的新西蘭御用大律師 Marc Corlett 代表

周一報道:
黎智英案第42日審訊|楊清奇稱《蘋果》常籲上街 「我覺得唔係好嘅標題」

12:52 休庭

12:51 楊清奇完成作供 料李宇軒周三出庭

控方完成覆問,法官杜麗冰向楊指,他已作供完畢,楊回答「謝謝」,離席前向旁聽席點頭。

控方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申請把案件押後至周三(13 日)續審,以準備下一名證人「12 港人」之一李宇軒的 body order (提犯令)。

12:22 楊:《蘋果》編採是「鳥籠自主」

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展開覆問,針對關於單偉建的文章,楊供稱當時先由陳沛敏與他本人溝通。控方展示相關 WhatsApp 紀錄,顯示於 2019 年 9 月 3 日,陳稱「我電郵轉寄了一篇文章給你,黎生想你以李平之名反駁他。麻煩看後打電話給黎生。」楊當時回應「啲垃圾真的要出要駁?港共搵多幾條友咁搞,論壇版就俾人玩殘。同老闆溝通過,佢最終覺得唔值駁,都係唔出」。

楊庭上補充,單偉建應為黎的朋友,其實黎「自己都覺得篇文章觀點唔係咁好嘅,但又想照出佢(單)嘅文章,所以用我名反駁佢嘅。我覺得如果經常有咁嘅文章喺論壇版,俾人玩殘咗好難做。」楊解釋,所以及後黎「要我用我名義反駁佢,我澄清唔係寫文章反駁佢」,而是在 WhatsApp「寫咗一句對文章嘅評價,說明點解唔登佢文章,黎生將呢句轉比作者,表明係編採自主決定,唔用佢嘅稿。」

控方追問,楊指黎亦覺得單偉建的文章「觀點唔係咁好」,是甚麼意思?楊指,已不記得相關文章內容,「因為係黎生轉過嚟嘅文章我係有睇過」,他與陳沛敏及黎之間溝通後,「決定咗唔用嘅,但黎生需要畀作者一個交代,又唔可以好似我哋溝通嗰陣咁坦白、冇禮貌啦,所以我寫過一個畀黎生可以轉發嘅訊息」,即「單先生的文章是老生常談,一個特首連請辭的自由都冇,談何民主進步?論壇版未擬採用。謝謝」

控方再問,楊指訊息可表明屬「編採自主決定」,是甚麼意思?楊庭上形容,「對採編自主,其實我係有好深嘅感觸同體會嘅」。楊憶述,「我從事傳媒工作 30 幾年,咁喺 5 間報紙、電視台打過工。咁我感覺喺互聯網興起之後、傳統媒體沒落之後,『採編自主』幾乎成為一個神話嚟嘅。」楊解釋,「因為傳媒為咗吸引特定嘅讀者群,都有自己嘅立場。我諗我可以用一個政治術語,『鳥籠民主』嚟比喻、形容《蘋果》類似報紙嘅採編自主。」

楊續指「叫做『鳥籠自主』」,而政治上叫「鳥籠民主」,編採上則是「鳥籠自主」,當「黎先生 set 咗《蘋果》基本立場,好似 set 定咗嗰個『鳥籠』嘅,咁採編人員喺『鳥籠』係有一定自由嘅、有一定採編自主權,但唔可以超過呢個框架,即唔可以超過嗰個『鳥籠』嘅,唔可以簡單話有冇採編自主。」控方再問,黎所設定的鳥籠,是否楊在證供中提及黎的指示?楊確認。

12:10 楊同意《蘋果》文章欲指出施政不當 非為批評而批評

辯方另就「飯盒會」提問,指楊於 2021 年 6 月 24 日曾向警方進行錄影會面,庭上展示會面謄本,顯示被問及何謂「飯盒會」時,楊回答「就係坐低大家傾下有啲咩嘢問題囉,即係喺工作上有冇遇到難處需要黎老闆出面解決呀。」楊確認。

辯方之後就論壇版的文章角度提問,指部分文章對中港政府採取批判的態度,楊確認。辯方形容,《蘋果》的文章作出批評,是為了指出中港政府的施政不當?楊同意。辯方續指,希望透過指出施政不當,令政府改善政策,將來不會再發生同樣失當?楊確認。辯方指,《蘋果》不是為批評而批評?楊指「可以咁講嘅」。

辯方指《國安法》生效後,楊曾供稱以「打擦邊球」的方式工作,問楊當時是否為了避免犯法,但同時可維持自己的原則?楊確認,亦確認不會在明知的情況下違法。辯方完成提問,代表 3 間公司的大律師王國豪沒有提問,控方展開覆問。

12:02 辯方指黎2020年飯局黎沒提制裁 楊:肯定佢有

楊早前供稱,曾至少數次到黎寓所晚膳,其中於 2020 年 6 月 23 日第三次晚飯中,楊稱當時大家很關心黎會否被捕,「黎生話佢唔驚嘅,如果佢被拉呢,更加證明到中共同香港政府對人權嘅打壓,同時打壓新聞自由,佢相信美國、英國同歐洲唔會坐視不理」,亦會採取制裁措施,整體有助改善香港人權狀況。

辯方指,飯局發生於 4 年前,黎當時會否其實並無明確提及制裁? 楊指「我肯定佢有」。辯方問,楊當時沒有記錄晚飯的對話內容?楊確認。辯方再指出,黎當時只表示相信英美、歐洲會採取行動,但沒有提及制裁?楊不同意,但確認僅憑記憶記得黎當日發言。

11:13 休庭

11:00 楊確認黎曾建議找曾鈺成、任志剛、曾俊華撰稿

楊早前供稱,曾與陳沛敏及黎於 2016 年商討寫手名單。辯方展示陳與楊在 2018 年 4 月的訊息,當中陳表示「你建議找什麼新增作者?」楊回應「近期已準備更新作者群,主要找學者及政黨領袖,但很慢⋯結果,暫時冇理想替換人選。」楊庭上解釋,當時正與陳討論寫手名單,但訊息中的情況並非早前供稱,與黎及陳 3 人商討名單的同一情況。楊確認,寫手名單會不時作出更改。

辯方指,於 2018 年 4 月時,陳沛敏、楊及黎曾建議尋找民建聯創黨主席曾鈺成、行會成員任志剛及前財政司司長曾俊華為《蘋果》撰稿?楊確認。

辯方續指,楊早前供稱,認為制裁可阻止政府修訂《逃犯條例》及實施《國安法》,但並非所有論壇版寫手均持有相同看法?楊確認。

辯方展示於 2020 年 6 月 20 日刊出、由台灣國際戰略學會理事長王崑義撰寫的〈港台「聯手抗中」恐是南柯一夢〉,楊確認作者不相信制裁,但楊仍然刊出其文章。

楊解釋,「呢個就係做編輯有時尷尬嘅地方,我約一個作者寫稿嘅時候,佢同我講同佢最後寫嘅稿,唔一定一致。我又好難食言唔用佢嘅稿,我手上冇稿,可能要開天窗咁濟。」楊續指,「呢篇文章登出嚟,之後係俾讀者鬧嘅,我記得有人直接寫信畀黎生,黎生將封信轉交畀我。」

辯方再展示 2020 年 11 月 20 日楊與王崑義的電郵記錄,楊稱「王教授,你好。港蘋論壇版周末擬開專題,討論美國總統選舉的影響。可否撥冗撰稿分析拜登入主白宮對台美關係影響?蔡英文快過習近平祝賀有什麼考慮?約 1600 字,周四截稿。謝謝。李平」

辯方指,楊之後繼續與對方聯絡,楊聞言「我有啲好奇,點解律師先生有我同佢私人嘅 email 呢?」辯方指,控方有責任向辯方提供與本案有關的資料,楊笑稱「唔知控方幾時搵到我呢個(記錄)⋯OK 冇問題」,辯方亦笑言「那你可能要問控方張先生了」。

楊遂回應辯方提問,「因為王崑義係台灣一個比較著名嘅學者嚟,有啲觀點未必完全符合《蘋果》立場,但都係可以自圓其說嘅。」

10:30 楊:一般不干預寫手選題 但若讀者不認同會撤換

辯方再問,論壇版的寫手可自行決定撰寫的文章主題?楊表示,「唔係全部,有時(主題)由我同佢哋提議嘅」。辯方遂展示寫手高橋與楊在 2020 年 12 月的訊息,當中高橋指「下週還是要寫王毅發言與日本傳媒的無知無恥。請理解」。楊回應「選題和觀點,我們一般不會干預。但如果較多讀者不認同,就需要換作者。」針對訊息中「如果較多讀者不認同,就需要換作者」,楊在庭上補充,「好似黎生對我哋咁」,若編輯不聽從其指示,便會換人。

辯方再展示高橋與楊的訊息,當中楊向高橋提議跟進日本遵從美國制裁令的新聞,但高橋不同意。楊曾回應「我們一般不干預選題,寫不寫,如何寫,你自己決定。只是這個新聞,蘋果讀者關心,才提供給你參考。」 辯方續問,不干預寫手的原則,同樣適用於其他寫手上?楊庭上解釋,如果「講『係』啦,係唔夠準確嘅」,坦言「其實我都干預緊佢(高橋)嘅選題㗎啦。我都警告咗佢,如果唔係跟《蘋果》嘅立場觀點,我可能要換咗個作者。」楊續指,如果堅持採用不符合《蘋果》立場的作者,「到時被炒嗰個可能就係我,因為之前都有先例。」

辯方形容,其實這些都是商業決定?楊指「從政治立場出發囉,考慮個立場觀點。」辯方續指,《蘋果》讀者期望可在論壇版閱讀到特定觀點的文章?楊確認。辯方續指,若《蘋果》不提供相關觀點的文章,讀者可能會轉為閱讀其他報章?楊同意。辯方追問,所以《蘋果》只是為讀者提供他們想閱讀的文章?楊庭上表示,「有兩面睇,一方面需要照顧到讀者嘅口味,另一方面要堅持返自己政治立場嘅觀點。」

辯方續指,在處理個別文章時,《蘋果》不會有審核及批准的過程?楊指「有一個批准嘅」,因為「始終至少要我認同、我 OK 先可以登出去。」辯方舉例,如果文章提倡港獨,楊便不會批准刊登?楊同意。辯方再舉例,如文章鼓吹進行違法行為,楊亦不會批准刊登?楊指,如文章內容「好明確違法,就唔會嘅。但如果好似我之前講過『打擦邊球』,符合《蘋果》立場嘅,我可能都會登 。」

10:20 楊同意曾拒絕黎提議 但「有另外溝通嘢要做」

辯方展示黎與楊於 2019 年 9 月 3 日的訊息對話,當中黎說:「李平兄,看了單偉健先生的文章後請回電。」楊隨後回覆「成 1800 字,又長又臭,都係玩自欺欺人⋯單先生的文章是老生常談,一個特首連請辭的自由都冇,談何民主進步?論壇版未擬採用。」

辯方問,當時黎向楊建議文章,再讓楊決定是否採用,最終楊拒絕黎的提議?楊確認,但強調「唔係咁簡單嘅一個 reject(拒絕) 就可以講清楚,有另外嘅溝通嘢要做嘅。」楊憶述,當時黎透過副社長陳沛敏聯絡他本人,「呢部分對話只係一部分啫,唔係全部。」辯方形容,楊當時誠實地表達自己意見?楊確認。

辯方續指,楊又曾拒絕其他同事提供的文章?楊同意。辯方再展示時任總編羅偉光與楊在 2019 年 6 月 15 日的訊息,當中羅轉寄 4 張手寫信件的相片,並轉發訊息「社民連 figo 提供,黃浩銘最新獄中書」。楊回覆「遲得太緊要,周日又冇論壇版。問下出 online 要唔要」。羅再回應「OK 你決定」。楊最後指「我問 figo。謝謝。佢同意出 online。請網版同事幫幫手擺上網。」楊確認訊息內容。

10:10 楊盤問下同意民主包涵新聞及言論自由

前《蘋果》主筆楊清奇第七日作供,辯方資深大律師彭耀鴻開始盤問,先問及基本原則。辯方問,楊是否同意民主是良善的,而極權是不好的?楊同意。辯方續問,而民主是包涵公平選舉、新聞自由及言論自由?楊一概同意。

辯方續指,楊作為論壇版負責人,在選擇文章時,須遵守數項原則,包括楊認為文章寫得好、遵守民主原則、市場經濟及不提倡港獨?楊確認。辯方問,這些原則是否由楊制定?楊回答,是沿用前任編輯的原則。辯方續問,楊在《蘋果》的同事亦持有這些原則?楊確認。辯方指,楊日常與同事溝通及交流期間,可感受到同事相信這些原則,毋須特別強調?楊指「唔需要日日去講」。

辯方指出,除了上述原則外,楊在選取文章及寫手時,可採取獨立的決定?楊指「唔係全部」。辯方問,即使不是全部獨立,但大部分決定仍屬獨立?楊指「我理解呢『採編自主』,唔係用百分率去形容嘅。」

10:05 開庭

案件編號:HCCC5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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