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時更新|黎智英案第60日審訊 陳梓華:黎望「勇武派」克制

實時更新|黎智英案第60日審訊 陳梓華:黎望「勇武派」克制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 間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周一(15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展開第 60 日審訊。第五名「從犯證人」陳梓華第二天作供,他供稱曾與黎智英見面,而黎指可透過 Mark Simon 聯絡,會盡量協助,又提出聯絡「勇武派」領袖,以「令到佢哋克制」,因在街頭破壞會導致香港失去國際支持,特別是美國的支持。

陳梓華上周五開始作供,提到 2019 年 6 月「G20」眾籌登報行動時,因眾籌平台扣起資金,他們需要一筆「過渡性貸款」,遂透過李柱銘聯絡黎智英,其助手 Mark Simon 回覆指計劃符合他們的政治主張,黎願意墊支 500 萬元。

案件由高院《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審理。控方由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高級檢控官陳穎琛代表;黎智英由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大律師關文渭及有香港執業資格的新西蘭御用大律師 Marc Corlett 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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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3 休庭

16:10 陳確認報紙展由 Mark Simon 資助 支票持票人為「Lai Chee Ying」

陳又補充,當時 Mark Simon 及黎智英均想舉辦展覽, Mark Simon 亦就報紙展贊助 3 萬元。控方問,除了報紙展外,當時陳有否組織其他展覽?陳確認有,亦包括不同街站等。陳形容,當時展覽主要關於「G20」的登報報紙,但後來參觀者不懂得相關語言,「所以冇意思嘅」,展覽逐漸「擺多咗街上面其他人創作嘅文宣啦,同埋贊助咗更多唔同種類、呢類型嘅文宣活動」,主題以反修例相關,曾於大埔、中環及台灣等地進行展覽。陳指,展覽主要以其他團體的名義組織,而李宇軒除了在其中一次展覽擔任義工外,沒有參與其他街站及展覽。

陳確認,他曾墊支舉辦街站及展覽的費用,最終由 Mark Simon 安排向他退還費用。控方展示陳的月結單,顯示由「House Cheque(支票)」於 2019 年 10 月 11 日存入 14.41 萬港元。庭上再展示相關支票,顯示收款人為「Chan Tsz Wah」,支票持票人為「Lai Chee Ying」,涉款 14.41萬元。

法官杜麗冰針對「SWHK」及「攬炒團隊」的名稱提問,引述「英國國會跨黨派香港小組(APPG)」的新聞稿問及,當中顯示同時顯示「SWHK」及「攬炒團隊」,兩者有何關係?陳解釋,「APPG」由英國展開,而當時英國線則指「攬炒團隊」。陳形容,當有「有一個困惑,點解『SWHK』重光團隊,叫做『攬炒團隊』。陳指,當時一些文宣向外自我介紹時,曾使用「SWHK」名稱,但又使用「攬炒團隊」。

陳形容,據其所知「攬炒團隊」即「中英聯合聲明團隊」,但「SWHK」正名為「重光團隊」,形容屬「interchangeable(可交替)」的字眼。法官李運騰問,所以 SWHK 內部有不同群組,大多認為屬 「中英聯合聲明團隊」,而此新聞稿則由 「中英聯合聲明團隊」撰寫?陳確認,基本上與 SWHK 英國事務有關的事宜,均由「中英聯合聲明團隊」處理。陳指,在大群組中有不同的分群組,「我哋叫 working group(工作小組)」。陳解釋,SWHK「以線、國家作分組」,如在第三次眾籌登報則增加芬蘭及丹麥國家,因為「攬炒巴」欲開拓「北歐線」,「慢慢發展落嚟,美國線同英國線就主導咗成個 SWHK,因為佢哋最多人、最多 resources(資源)」。

15:53 陳:Mark Simon 曾提議美國國會山莊辦香港展

陳早前供稱,Mark Simon 提議在不同國家舉辦展覽。控方問,當時陳與 Mark Simon 有否再就展覽討論?陳憶述,Mark Simon 曾催促他提供報紙及文宣海報等。陳另提及,Mark Simon 與他曾在 WhatsApp 通話中提及,Mark Simon 提議陳及李宇軒,「不如睇吓會唔會喺 Capitol Hill(美國國會山莊)」,租用商務辦公室的地方做展覽或遊說中心,希望透過展覽「話畀人哋知香港發生緊咩事」,主題與反修例運動相關。陳憶述,Mark Simon 「好搞笑講咗句『give a taste to HK』」,陳遂向李宇軒轉告 Mark Simon 提議,李則回應「一早有人講過」。陳續指,李宇軒曾提過「類似嘅 concept(概念)⋯係全球都有一個 Hong Kong centre,但都唔係一啲好認真嘅討論」。

控方追問,Mark Simon 是否認識李宇軒?陳確認是,並指首次進行眾籌時,部分單據寫上李宇軒的名字,以及與李簽署本票時,陳已向 Mark Simon 提及李宇軒。而 Mark Simon 及李則在 2019 年 9 月底會面,當時二人會見美國參議員 Rick Scott。

陳又形容,Mark Simon 脾氣「比較 grumpy(脾氣壞),所以其實每次李宇軒 last minute 搵佢幫手嘅時候呢,其實 Mark Simon 都好唔鍾意」。陳笑指,有時「都會聽佢(Mark Simon)發下牢騷,但佢對李宇軒嘅能力評價好高」。

15:27 陳:第三次眾籌後團隊就未來行動「有好大分歧」

控方續問,在第三次眾籌登報行動後,有否與李宇軒商討再進行相類登報行動?陳憶述,Mark Simon 曾表示,「其實登實體報紙,真係唔係一個最好嘅文宣手法」。陳表示,於 8 月底至 9 月時,陳及李二人覺得「係咪需要繼續咁樣做落去」,然後李形容,其實登報紙「好似放煙花,頭一次係好好睇、好犀利,第二次都仲 OK,但係再做落去就冇意思啦」。陳憶述,李宇軒亦提出,「係咪應該做多啲國際遊說嘅嘢」?陳指,當時除了用報紙進行展覽,「當刻冇一個結論喺度」。

陳補充,當時團隊「有好大分歧」,因為整個「SWHK」,即當時「G20」及「中英聯合聲明團隊(JD Team)」「登報紙做得好好,所有嘢由眾籌、設計、排版做所有嘢,係『G20』團隊做」。而「中英聯合聲明團隊」位於英國,陳形容,「佢哋當時畀我感覺係,佢哋想 ride on (借助)『G20』有能力籌到錢同登到報紙,當時籌到差唔多一個 double (一倍) ,1400 萬」。

陳續指,針對如何運用所籌得的 1,400 萬元,是否應用作登報,或做其他不同活動,例如請顧問公司、舉辦集會等,「佢哋有好大嘅分歧」。陳形容,當中為首的人包括連登用戶「家樂牌通心粉」,她代表「G20」團隊,而李宇軒代表「JD 」團隊,「然後為咗唔再登報,李宇軒就退出咗(TG) 群組」。陳又指,當時李問他「會唔會撐佢」,陳當時亦「俾佢(李)拉咗入 group,又 quit 咗 group」。陳形容,李想讓其他較活躍的骨幹成員看到,「唔會再有一個 backer 喺個 group 裡面」,即墊支的人。

陳憶述,當他離開群組後,又再「『靜靜雞』入返『G20』嗰邊,後來演變到就係,大家決定唔再登報紙啦,然後想登報紙就全部一齊走晒」。至於餘下的成員,則成為現時所知的「SWHK」重光團隊。陳形容,「經過呢件事之後,成個『SWHK』係基本上 RIP(李)同幾個人、少數人話事咁」。隨後「SWHK」變成「有個 board( 委員會)」,當中包括李宇軒、「攬炒巴」及另外數人,但不包括陳本人。陳續指,當時「攬炒團隊」領袖為「攬炒巴」,另外有李宇軒,以及美國線的成員 Surely 等。陳表示,當時信託基金「The Project Hong Kong Trust」的 700 至 800萬元,「都係嗰班人控制」。

法官李運騰問,當時 SWHK 由 「中英聯合聲明團隊」主導?陳同意,所以及後曾就團隊中文名爭議,有人希望名為「攬炒團隊」,但當時大家均同意使用「重光團隊」。

15:00 控方問及《日經》登報匯款細節

控方再就著《日經新聞》(Nikkei)登報情況提問,當時《日經》職員向陳發送的電郵,提及已收到李宇軒的 147 萬元匯款,會於 2019 年 8 月 19 日登廣告。陳於庭上補充,當時「G20 X 攬炒團隊」「好想一定要攞到 8 月 19 號《日經》嘅呢個廣告欄」,但當時情況「又係 last minute 啦,我同 Mark Simon 講。但係人哋《日經》呢,就日本人做嘢好嚴謹,你一定要畀咗錢先」。

陳補充,當時李宇軒「自己攞咗呢筆錢,就去咗人哋《日經》嘅寫字樓度」,「佢當時話佢『土下座』、哎人哋(哀求),就係可唔可以唔 cash 嗰張支票,但係我張支票就擺喺度,你就畀嗰日個版面我呢」。陳指,據其所知並不可以,而加拿大一方已匯款,當加拿大的款項到《日經》後,《日經》便會把款項退回李宇軒。控方展示加拿大銀行 Meridian 的匯款收據,涉及 147 萬港元。陳確認由 Mark Simon 提供收據,隨後轉交李宇軒。

控方再展示兩份瑞典報章、及韓國媒體公司的廣告發票,陳確認他轉交予 Mark Simon,再把 Mark Simon 提供的匯款收據,交給李宇軒。

14:32 陳確認 Mark Simon 為第三次眾籌墊支

控方繼續針對第三次「G20 X 攬炒團隊」眾籌登報情況提問。陳在提問下確認,當時 Mark Simon 同意為是次眾籌活動墊支廣告費。控方展示 2019 年 8 月 16 日由陳向西班牙媒體公司 Oblicua publicidad 職員,及李宇軒傳送的電郵,陳表示「

The payment confirmation will be sent to you shortly. I have already instructed the bank in Canada to release the funds. (中譯:很快向你發送付款確認通知,我已指示加拿大的銀行匯出資金)」。

控方再展示西班牙媒體公司 Oblicua publicidad 的發票,涉及 1.85 萬歐元廣告費。陳確認,當他收到發票後,便把發票轉給 Mark Simon。隨後 Mark Simon 表示已指示加拿大的銀行匯款,陳遂告知李宇軒。陳補充,當時有 6 份報紙均由加拿大一方匯錢。控方再展示由加拿大銀行 Meridian 的匯款收據,涉及 1.85 萬歐元。陳確認,當時由 Mark Simon 傳送予他,他再交予李宇軒。

12:39 午膳休庭

11:58 陳梓華稱 Mark Simon 以個人戶口接收眾籌款項

控方於庭上展示相關電郵來往紀錄,其中一個電郵為,陳梓華於 2019 年 9 月 7 日傳予眾籌平台「GoFundMe」職員,著對方展開處理眾籌款項的程序,並提供 Mark Simon 的地址及戶口等資料。

陳於庭上補充,當時李宇軒表示無法提取眾籌款項,「當時我知道佢哋(眾籌平台)唔願意放嗰筆錢,話要做 KYC(know your client)等等嘅情況」。陳續指,當時團隊指需要一個人的戶口,隨後陳便問 Mark Simon,對方則提供其個人戶口。陳指,據其所知,最終 Mark Simon 亦有接收眾籌款項。

陳另提及,按其當時理解,當 Mark Simon 的戶口接收眾籌款項後,李宇軒一方會安排人再接收款項。但及至約 9 至 10 月時,陳才得知,當時已成立一個信託基金收款,隨後整個「SWHK」團隊繼續使用此信託基金的款項運作,「而對於呢個 trust(信託基金)有話事權嘅人呢,當時我淨係知道『RIP』(李宇軒)」,但及後知道亦有名為「Surely」的人。

11:17 休庭

陳梓華離開法庭時,向被告欄內的黎點頭。

10:55 陳梓華指 SWHK 骨幹成員為李宇軒、劉祖廸及連登用戶「家樂牌通心粉」

控方開始就著第三次眾籌登報行動「G20 X 攬炒團隊」登報行動提問。陳梓華確認,相關行動於 2019 年 8 月進行,當時主要希望國際關注香港警暴情況,並呼籲國際停止出售武器予香港警察。行動由 「G20」登報團隊及「攬炒團隊」合作,及後亦演變成大家所知的「SWHK」。陳形容,「SWHK」的骨幹成員,實由「G20」團隊及「中英聯明聲明登報」團隊的骨幹成員擔任。而骨幹成員包括,橫跨兩隊的李宇軒,另有劉祖廸及「G20」的連登用戶「家樂牌通心粉」。

陳續指,當時團隊就著第三次登報行動眾籌,以美金作單位。而李宇軒在是次行動中,亦負責處理財政方面的事務。陳憶述,當時李致電他,表示眾籌「收唔到錢」,陳遂問李詳細情況,李表示需要人「幫手提供一個銀行戶口」。陳再問,為何李無法使用他本人的戶口,李則解釋,團隊「唔想筆錢流返入嚟香港,所以要搵一個最好喺美國嘅戶口」。

陳庭上指,當時李雖然沒具體說明,但他明白,李希望陳「去問 Mark Simon,去提供呢個戶口,咁所以我打電話畀 Mark Simon」。陳憶述,當時他向 Mark Simon 解釋情況,表達團隊遇到的困難,再經過溝通後,Mark Simon 表示「好啦」。陳續指,隨後李宇軒發電郵給他,內有「一堆問題」,包括銀行戶口、職業等資料,讓陳轉發電郵予 Mark Simon 。陳再把 Mark Simon 的回覆轉發李宇軒,及後著李及 Mark Simon 直接聯絡。

針對登報情況,陳續指,當時 Mark Simon 認為「唔好再局限喺登實體報紙,而係應該數碼化,應該喺網上面做呢啲咁嘅宣傳,同埋社交平台」,他亦特別提到 Twitter。陳確認,可理解為接觸更多受眾。陳形容,當時 Mark Simon 亦關注團隊是否需墊支,陳指當時不需要,但及後李宇軒表示需要墊支登報費。陳遂應其墊支需要聯絡 Mark Simon,Mark Simon 則指,早前墊支的款項尚未還,但經確認後發現李宇軒把款項轉至「Chartwell」戶口,所以可以再如「G20」墊支情況一樣,再進行墊支。

10:44 陳梓華稱協辦「G20」登報行動展覽 墊支後獲 Mark Simon 還款

陳梓華早前供稱,「G20」登報行動後,Mark Simon 曾指未來的文宣方向,應延續「G20 登報」影響力,例如舉行展覽。陳周一續補充,於 2019 年 7 至 8 月與對方曾再就展覽事宜商討。當時 Mark Simon 提及,他與黎智英欲在多個不同地方舉辦「報紙展」,希望陳協助找出 20 份「G20」登報行動的報紙,當時陳亦在香港協辦報紙展,而對方亦願意贊助,但當時沒有說明贊助金額。陳續指,報紙展是為了「echo 返當時我哋嘅訴求,反修例同埋五大訴求」,以爭取國際關注。

陳表示,事後他自行墊支約 3 萬元舉辦香港的報紙展,當時李宇軒亦有參與展覽,隨後由 Mark Simon 還款。控方展示陳的滙豐戶口月結單,顯示 Mark Simon 於 8 月 2 日向陳存入 3 萬元。

10:30 陳梓華指聯絡「勇武派」遇困難 向黎智英指無法做到

陳梓華指,當時黎智英認為「勇武派」其實有一個大台,示威者會聽從一小撮人的指揮。陳解釋,當時 Telegram 上有不同群組,當中部分群組由「勇武派」開設,所以黎智英相信他可以聯絡「勇武派」。控方問,為何黎認為陳可以聯絡「勇武派」?陳解釋,因為他亦曾表示,群組中有「勇武派」及文宣的人,所以黎著陳嘗試聯絡。陳當時亦表示會嘗試聯絡。控方續問,那麼是次會面中,李柱銘有否發言?陳確認有,李表示「試下啲刺身」。

陳續補充,當時群組中有人自稱「勇武派」,亦有人處理文宣,各人會提出各自的主張等。而大多數情況下「大家都係鬧緊政府」,但曾有一些極端情況,如當時有示威者投擲燃燒彈,「但係掟咗落去自己人到,咁就會有一啲『和理非』,就會認為如果係一啲和平嘅示威或者遊行,未必需要咁激進」,但有人認為,唯有激進手段,政府才會回應訴求。

陳續指,事後有嘗試按黎的指示接觸「勇武派」,但面對兩個困難,首先要如何確認該人屬「勇武」,若對方確為「勇武」,「佢又點會同我講佢係『勇武』」。陳補充,當及後黎再向他跟進情況時,陳亦坦白表示,無法聯絡「勇武派」。

10:17 陳梓華:黎智英欲聯絡「勇武派」要求克制

針對陳梓華與黎智英於 2019 年 7 月的會面,陳確認,當時首次與黎會面,當時相約在上環的一間餐廳,餐廳由前支聯會副主席何俊仁的胞弟開設,而該次會面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亦在場。當時李以 WhatsApp 通話通知陳是次飯局,表示有一個「lunch appointment,會有黎智英嘅,佢想我過嚟參加」,但沒有說明會面目的。

陳憶述,當他到餐廳包廂時,黎智英指因保安理由,要求陳交出手提電話予職員。當開始飯局,陳打算自我介紹時,黎「打斷咗我,佢話唔使介紹啦,Mark Simon 已經話咗畀佢聽,同埋大概咁查過吓我」。當時黎亦在飯局表示,如果陳需要聯絡他,可以透過 Mark Simon 聯絡,而 Mark Simon 會盡量協助同滿足其訴求,Mark Simon 則會每天與黎保持聯絡,以及向黎報告。

陳續指,黎又特別要求他聯絡「勇武派」的領袖,因為「勇武派」令到「個畫面唔靚」,意指暴力的示威現場,如「勇武派」在街頭上破壞、縱火及破壞公共設施等情況。陳供稱,當時黎認為這些情況會導致香港失去國際支持,特別是美國的支持,所以黎提出一個「淨化計劃」,即聯絡「勇武派」領袖,以「令到佢哋克制」。黎另指,如果年輕人「做唔到嘅嘢,利用佢傳媒嘅力量,就可以做到」。陳補充,當時黎希望陳提供「勇武派」領袖的聯絡方式,「然後睇吓可唔可以大家對話」。

10:10 陳梓華指李宇軒曾經說服「入 group」而自己拒絕

控方開始圍繞第二次眾籌登報行動,2019 年 7 月的「中英聯明聲明登報行動」(JD Campaign)提問。控方問,該次登報行動與反修例運動是否相關?陳確認相關,指因為當時「攬炒團隊」認為,修訂《逃犯條例》削弱香港自由,亦違反《中英聯合聲明》,所以當時登報行動,同時譴責中國違反《中英聯合聲明》。

就著早前陳供稱,他建議李宇軒協助「中英聯明聲明登報行動」眾籌。控方問,針對是次登報行動,李宇軒有否要求陳提供協助?陳憶述,當時李嘗試說服陳「入 group」,但陳「好快拒絕咗」。隨後,李向陳表示,需要使用關於簽署《中英聯合聲明》的照片,李指相關照片版權屬《蘋果》。

陳供稱,當時其實不理解「點解一定要用嗰張相」,「佢(李)就問我可唔可以幫手問吓,咁我就同佢講話,如果係唔急,我可以遲少少見到黎智英嗰陣問。但後來佢(李)話好急,所以我直接打電話畀 Mark Simon」。陳續指,當是他向 Mark Simon 解釋情況,表示團隊需要相關照片,但版權屬於《蘋果》,需要對方授權,Mark Simon 則表示「呢件事早就處理咗」。

針對第二次的眾籌行動,控方問,該眾籌於哪個國家進行?陳指不確定,但相信是英國,亦不知道用誰人戶口接收款項。

10:05 控方就「G20」眾籌登報廣告費墊支提問

控方周天行先就「G20」眾籌登報行動提問,陳梓華早前提及,黎智英及 Mark Simon 一方墊支約 150 萬廣告費提問。控方問,最終有否歸還欠款?陳表示有,由李宇軒還款,李把款項存入公司「Chartwell」的戶口。

陳憶述,當隨後進行第三次眾籌時,Mark Simon 曾表示,「第一次眾籌嗰啲錢都未畀返我哋,就已經要我哋再墊支」。陳遂向李了解情況,當時李明確表示已還款。陳及後得知,李把還款存至 「Chartwell」的戶口,但 Mark Simon 以為該筆款項「返翻去加拿大」。

10:00 開庭

案件編號:HCCC51/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