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時更新|黎智英案第62日審訊 陳梓華:李宇軒團隊區選監選行動獲資助50萬元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 間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周三(17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展開第 62 日審訊。第五名「從犯證人」陳梓華第四天作供,稱 2019 年區選前,李宇軒團隊舉辦監選行動,邀請外國議員來港,而他助李向黎助手 Mark Simon 請求資助,李其後告知獲 50 萬元。
陳又稱,區選後與 Mark Simon 見面,對方提及網上平台宣傳及國際遊說,比登報更有成效,另一方面,他亦與老闆「開始研究緊初選」,以在 2020 年的立法會選舉取得大勝。陳稱,2020 年 1 月時,黎亦告知已經「攞咗個報價,一間歐洲嘅公司,去做一個初選公投嘅程式」。
庭上昨展示 2019 年 11 月「馬鞍山火燒人」事件後,黎智英以 WhatsApp 向陳稱感到害怕。陳供稱,翌日出席黎與李永達、李卓人等的飯局,黎大力批評「勇武派」濫用暴力,憂慮若「搞出人命」,運動便失去道德高地及國際支持。
案件由高院《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審理。控方由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高級檢控官陳穎琛代表;黎智英由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大律師關文渭及有香港執業資格的新西蘭御用大律師 Marc Corlett 代表。
周二報道:
黎智英案第61日審訊|馬鞍山火燒人後 陳梓華指黎批勇武濫暴、憂失道德高地
12:44 午膳休庭
12:12 陳:李宇軒稱到美國進行國際遊說 「同人影咗啲相、識咗啲人,同埋畀咗一份制裁名單」
控方圍繞李宇軒與美國參議員 Rick Scott 會面提問。陳梓華確認,除了於 2019 年 9 月在港會面後,兩人亦於同年 12 月再會面。陳憶述,李宇軒曾致電自己,表示準備前往美國,「見吓啲政要」,但憂慮「自己飛咗過去之後,一個人都見唔到」,而當時 SWHK(重光團隊)及「攬炒團隊」為他「拉緊關係」,李有意再與 Rick Scott 會面,希望陳提供協助。李希望陳問「Mark Simon 嗰邊」,可否提供協助。此外,李亦知道,朱牧民與黎智英及 Mark Simon 關係特別好。陳表示「可以幫你問吓(Mark Simon)」。
陳遂致電 Mark Simon,表示李需要協助,Mark Simon 則問,「呢一程李宇軒去,佢想 achieve 到啲乜嘢,有冇咩人其實佢特別想見,同埋有冇其他嘢需要幫手」。陳再向李轉達,李表示「想去見吓啲官員呢,就想講解下香港嘅情況,想做國際遊說」,又稱考慮把制裁名單交予美國官員,因為「佢唔想兩手空空咁過去」。
陳再把李宇軒的想法轉告 Mark Simon,對方表示「放心」,會作出相應安排,著陳告知李「唔會一個人都見唔到」,「至少會見到 Rick Scott」,亦會就朱牧民方面作出聯絡,著陳鼓勵李。陳再轉達 Mark Simon 的說話,著李「放心去 network 下,加油」,又表示可方便李與相關人物繼續「keep in touch」(保持聯絡),有助其將來國際遊說工作。
就李宇軒提及的制裁名單,陳供稱,後來李在訪美之旅後告知他,使用了 SWHK 版本的名單,李亦把制裁報告的檔案連結傳予他。李同時亦告知他,「同人影咗啲相、識咗啲人,同埋畀咗一份制裁名單」。
法官李運騰關注,聽起來李似乎正在向陳匯報訪美事宜,他當時是視陳為朋友,抑或想陳把這些資訊轉告他人?陳回應指,李當時的確與他分享「做咗啲咩嘢」,而當時已決定由李「去打條國際線,佢特別同『攬炒巴』劉祖廸,就會喺唔同事務上面好多聯繫、比較緊密」。而陳沒有參與他們的國際遊說工作,所以當時李「話返畀我聽,其實佢做過啲乜嘢」。
11:27 休庭
11:00 陳稱黎智英將離岸公司轉至自己名下 Mark Simon 曾倡用作社運或國際文宣
就首次會面時,陳梓華向 Mark Simon 提及難以在港開設離岸公司的戶口,而 Mark Simon 稱「其實我可以幫到你,你當係一個獎勵畀自己」。陳周三稱,在區選後的會面,與 Mark Simon 再談及此話題,並引述 Mark Simon表示,難以開設「BVI」(英屬處女群島)的離岸公司戶口,但指手上有兩間空置公司,而他與黎智英已商討過,表示可把其中一間轉予陳,「間公司會連埋一個本地戶口」。Mark Simon 再介紹其助手跟進公司的轉名事宜。
陳指,最終該公司於 2020 年初轉至自己名下,當時陳到壹傳媒大樓簽署轉讓文件,公司名為 Lacock,可見文件有黎智英的簽署。控方展示 Lacock 的銀行月結單,顯示 2019 年 11 月 30 日戶口有 8 萬元。陳確認,當接收該公司時,戶口內有 8 萬元。陳再與 Mark Simon 談及此 8 萬元,Mark Simon 著「還返畀佢,叫我攞 cash 畀佢」。但陳指,直至被捕前亦沒有還款予對方。
陳指,二人亦曾商討如何運用 Lacock,當時自己想用作做生意。而 Mark Simon 建議可用作進行社會運動,或國際文宣活動。控方問,Mark Simon 有否提及,如何用作國際遊說之用?陳確認有,指因為屬「公司匿名」,所以如果在海外與不同單位聯絡時,或可使用此公司。當與海外單位接洽時,均需要轉款,「如果你唔想用自己名,咁就可以用呢間公司做,但我有同佢講我應該唔會啦」。
10:55 陳:Mark Simon 區選後指
與老闆「開始研究緊初選」以在立會選舉大勝
陳梓華續供述 2019 年 11 月區選後,與 Mark Simon 會面的情況,指與對方亦談及區選,Mark Simon 認為「黃絲」勝選屬大勢所趨,又表示與其老闆「開始研究緊初選,就希望延續呢股氣勢」,以在立法會選舉取得大勝。當中「黃絲」意指反修例運動的支持者。
有份審理 47 人初選案的法官李運騰聞言追問,二人會面時約在 2019 年 12 月,當時已有人談及立法會初選?陳回應指,及後於 2020 年 1 月時,黎智英亦告知佢,已經「攞咗個報價,一間歐洲嘅公司,去做一個初選公投嘅程式」。
至於 Mark Simon 指,希望透過遊說,令國際政府採取措施,逼港府回應市民要求。控方問,當時二人有否談及甚麼措施?陳表示沒有,Mark Simon 僅稱「do something at the international front」。
10:45 陳:Mark Simon 區選後提及
網上平台宣傳及國際遊說比登報更有成效
陳梓華續指,Mark Simon 著陳提供李宇軒的銀行戶口號碼,Mark Simon 指會直接與李宇軒聯絡,及後得知 Mark Simon 轉帳 50 萬元予李,「係一個 double」。陳續稱,當李告知他情況後,陳回應「佢(Mark Simon)都冇咁樣畀過 50 萬我」、「你好犀利」。李回應「呢樣都唔犀利呀」,「另一個人仲 resourceful」,即李宗澤,指李宗澤可以安排酒店等。陳稱,當時二人沒有談及為何 Mark Simon 會額外提供 25 萬元予李宇軒。
陳另在提問下指,在 2019 年 11 月區選後,曾與 Mark Simon 於沙田君悅酒店再會面。當時談及監選團的情況,Mark Simon 表示「做得好好,呢啲就係佢哋想要嘅嘢」,又指好多民主人士會聯絡他及「佢老細」,尋求金錢上的幫助,但 Mark Simon 稱「我老細好有錢,唔代表佢任何人都要贊助」,並指可以決定細額的款項,「但係大額呢,就需要佢老闆決定」。
陳續稱,Mark Simon 形容李宇軒「每一次都係最後一刻搵人幫手」,指李「唔係好識做人」,希望陳繼續在中間作出協調。當時 Mark Simon 又指,針對將來的文宣工作,應該要放棄登報紙,轉至網上平台宣傳及國際遊說工作,指 Mark Simon 認為「咁樣係更有成效」,但當時沒有提及哪種國際遊說工作。
至於為何要放棄登報紙,陳憶述,Mark Simon 認為「唔係個個都會讀報紙」,而且當時已有好多人關注香港情況,毋須靠登報引起關注,反而官員及政府,更想知悉香港的情況,所以更需國際遊說。而遊說針對反修例運動,希望國際間政府採取措施,逼港府回應市民要求。陳形容,市民要求包括撤回修訂《逃犯條例》,以及落實雙普選。
10:20 陳:李宇軒團隊舉辦區議會監選行動 助其向 Mark Simon 請求資助
控方開始圍繞 2019 年 11 月區議會選舉「監選團」的情況提問。陳梓華表示,區選前李宇軒致電他,表示會「搞一個監察區議會選舉嘅行動」,但李指其資金不足,尚欠 25 萬元,問陳可否提供協助,陳則回應「要諗諗辦法」,李則著陳「你問吓人啦」。陳表示,當時李沒有明確表明,但據其理解,「佢(李)好似之前咁,想暗示我搵黎智英同 Mark Simon 幫手」。陳遂聯絡 Mark Simon,提及李有意舉辦區議會監選行動,當時 Mark Simon 顯得「好有興趣」,著陳提供內容及細節等。
陳隨後再向李宇軒轉達情況,陳問李「點解你哋唔直接聯絡?你哋已經見過面,亦都交換咗聯絡方式」,但李僅稱「我講會好啲」。陳憶述,當時李談及「其實想做乜、佢點解會咁做」,而李指原本只有一名議員欲訪港監選,但後來「佢哋團隊」,即「攬炒團隊」討論過,決定「發大嚟搞,咁所以就開始邀請啲議員嚟香港」。李指,有議員確認會來港,部分未回覆,李提及包括英國、澳洲、日本等國的議員,而且嘗試接觸美國議員,所以再需要 25 萬元支出。
陳再問李,「啲議員佢係受薪㗎嘛,佢哋嚟香港睇個選舉,究竟有咩支出」?陳表示,酒店、機票等開支。陳表示會轉達 Mark Simon,「但最好你係有個名單,咩人會嚟,咁我就可以畀埋 Mark Simon」。李最終為陳提供名單,陳再轉予 Mark Simon。
陳憶述,及後 Mark Simon 致電他,關注名單上包括英國上議院議員奧爾頓勳爵(Lord David Alton)?陳遂向李宇軒查問,獲李確認。 Mark Simon 表示「我哋會大力支持」,陳及後得知監選團稱為「EOM」。
10:05 陳梓華供述對黎智英結合街頭、議會及國際力量說法的理解
控方續圍繞 2019 年 11 月 27 日,陳梓華與黎智英會面一事提問。陳周二供稱,當時黎提及要結合街頭、議會及國際力量,「先可以延續反修例運動嘅熱情,同埋推爆個政府,去逼迫個政府回應市民訴求」。
陳周三補充指,當時黎又透露欲支持「本土嘅力量」,陳認為意指「本土派」,引述黎稱當時「有一種聲音係另起爐灶,組織新嘅政黨」,惟黎對此不同意。陳憶述,「佢話歷史上嘅經驗係,如果當啲年青人去自己再組織政黨的話,就會令到個社會運動變質」,黎認為應以泛民的思想為中心,以爭取民主。
至於陳指黎覺得要結合街頭、議會及國際力量行動。控方追問,街頭、議會及國際力量分別包括甚麼?陳形容,街頭力量意指街頭上的遊行、示威者,「我諗包括堆勇武派」;議會力量則指區議員、立法會議員,及 2020 年的立法會選舉;國際力量是「國際線」,包括當時進行國際遊說的人、海外抗爭者,即海外支持反修例運動的「同路人」。陳補充,黎欲建立領袖團隊,而此團隊分別來自「呢 3 個板塊」。
10:02 開庭
案件編號:HCCC5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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