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五名食安中心衞生督察 涉串謀盜竊檢測樣本 起回80件罐頭鮑魚、白松露醬等

廉署起訴五名食安中心衞生督察 涉串謀盜竊檢測樣本 起回80件罐頭鮑魚、白松露醬等

廉政公署昨(18 日)落案起訴5名食環署食物安全中心衛生督察,指他們涉嫌濫用職權,於2022年5月至2023年3月期間,沒有適當棄置食物檢測後未經使用的食品樣本,並串謀盜竊該等食品。廉署在5名被告的寓所檢獲逾80件未經使用的食品樣本,包括罐頭鮑魚、白松露醬、法式蟹湯、日本米及多款意粉。5人同被控一項串謀盜竊罪名,已獲廉署准予保釋,明日(20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答辯。

五名食環署衞生督察年齡介乎 28 至 37 歲,分別為陳映姍、林曉君、余鳳珍、劉承軒及李俊禧,同被控一項串謀盜竊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第9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五名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明日(20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答辯。

控罪指五名被告涉嫌於2022年5月至2023年3月期間,串謀盜竊部分食安中心購買作食物檢測用途的食品樣本。案發時,五名被告隸屬食安中心風險管理科食物進╱出口組其中一個小組,工作包括對食品進行輻射檢測。

根據食安中心規定,衞生督察應以公平合理的價格,購買隨機選擇的食品樣本作檢測,而每款食品樣本所需份量大約1,000克。食安中心並禁止其人員蓄意訂購過多食品樣本,或挪用任何未用作檢測的食品樣本。檢測後未經使用的食品樣本,應適當棄置於垃圾收集站,並須作妥善記錄。

五名被告所隸屬的小組於2022年中及2023年初就兩次食品輻射檢測,以公帑向五個食品進口商購買多款食品樣本,總值逾88,000元。

廉署早前接獲涉及食安中心人員購買食品樣本的貪污投訴而展開調查。廉署於調查期間發現,五名被告進行測試前已計劃挪用剩餘的食品樣本,不打算遵守妥善棄置食品樣本及作出相關記錄的內部指引。廉署人員其後在五名被告的寓所檢獲逾80件未經使用的食品樣本,包括罐頭鮑魚、白松露醬、法式蟹湯、日本米及多款意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