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長江稱修訂議事規則可撥亂反正 鄭松泰指多此一舉

立法會大會繼續審議修訂《議事規則》的決議案。 建制派召集人、商界議員廖長江表示,本年度立法會大會只餘下11次會議處理法案立法工作,但目前仍有30條法案有待審議,加上行政長官亦表明希望任內完成5項立法工作,形容時間緊湊,就辯論時間設限有利提高議事效率。 他表示,近年反對派濫用議事規則程序,因此要進行針對性的修改,並需要在代議士權利與立法會履行憲制職能之間,取得合理適當的平衡,認為修訂沒有削弱議會功能,反而可撥亂反正。 熱血公民鄭松泰指出,全國人大通過決定,就立法會候選人加設資格審查委員會的門檻,以達致「愛國者治港」原則,質疑修訂《議事規則》,就行為極不當議員制定暫停職務等處分是多此一舉。 決議案由議事規則委員會主席謝偉俊提出。修訂涉及多方面,包括加入「停賽」機制,如議員在全體委員會、內會或財委會會議上行為極不檢點,立法會主席可將議員「點名」,並容許代理主席提出「不容修正或辯論」的動議,表決後暫停有關議員職務,首次罰則為一星期,其後再遞增。 另外,決議案亦對委員會正副主席的權力作出修訂,委員會正副主席的任期,將延至下一會期主席選出為止。而提交呈請書預告期方面,由過往不遲於會議日期前一天,修訂為「前三整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