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達明指程序恰當 不檢控原因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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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島日報報道】(星島日報報道)今次僭建風波中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決定僅檢控潘樂陶一人,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則因不夠理據而不予起訴。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圖)認為聲明可以接受,指出專員不檢控鄭若驊的原因合理。身兼律師的建制派議員謝偉俊表示,如港府發現僭建惟未有足夠證據掌握何人負責,「都唔知係邊一手整出嚟」,較常會以「釘契」的形式處理,惟若港府清楚掌握證據證明有關人等策劃及串謀製造僭建物,則可無須「釘契」便直接進行起訴。 張達明昨日向本報表示,「今次的聲明可以接受」,指刑事檢控專員在聲明中給予合理理由不起訴鄭若驊,決定是經過恰當程序後作出,同時有按常規尋找獨立資深大律師給予意見,做法不同於UGL事件,故認為專員今次作出的決定不存在偏袒。至於為何僅檢控潘樂陶而不起訴同為業主的潘穎欣,張達明解釋,法律上出現相關情況並非不可能,指出如若業主長年居於海外,又或有其他證據證明與該業主無關,便無法作出起訴。他相信正式上庭時公眾將得悉更多證據。 泛民昨日則對不檢控鄭若驊的做法有所批評。公民黨黨魁楊岳橋認為,刑事檢控專員應如梁錦松案和湯顯明案一樣,公開外聘資深大律師蔡維邦的全部法律意見,以釋公眾疑慮。民主黨林卓廷同樣認為,今次事件三人中律政司獨起訴潘樂陶,當局應進一步公開屋宇署調查結果的詳情及蔡維邦的意見。泛民眾議員又批評,律政司今次處理事件時有諮詢獨立資深大律師意見,但處理梁振英UGL事件時做法卻截然不同,批評律政司「搬龍門」。 身兼律師的建制派議員謝偉俊表示,如港府發現僭建惟未有足夠證據掌握何人負責,「都唔知係邊一手整出嚟」,較常會以「釘契」的形式處理,惟若港府清楚掌握證據證明有關人等策劃及串謀製造僭建物,則可無須「釘契」便直接進行起訴。至於泛民認為港府未有詳細交代理據,他則說早前泛民議員疑收黎智英資金一案中律政司亦只作簡短回應,回應並非必然需要長篇幅。不過,謝偉俊同樣認為,正在休假的鄭若驊下周四結束休假後應就事件作出回應,澄清市民疑惑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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