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靚穎捲入賄賂案

內地歌手張靚穎近日捲入賄賂案,不過並非當事人,而是其前經理人及工作人員收受中介賄款。近日有公開紀錄顯示,北京速倍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因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被罰210萬元人民幣(下同,約238萬港元)。違法事實顯示,在某場直播活動中,主辦方欲通過中介公司聯絡張靚穎參與,當事人給予主辦方娛樂營銷經理及張靚穎經理人夏茉含好處費9.1萬元人民幣(約10萬港元),並利用上述兩人職務便利,獲取為上述直播活動提供服務的交易機會。為此,主辦公司支付當事人服務費用70萬元人民幣(約79萬港元),當事人支付藝人張某某經紀公司40萬元人民幣(約45萬港元)。公開信息顯示,2020年夏茉含曾任張靚穎經理人,同年6月在社交帳號發文表示將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