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遺憾地告訴你一個事實,Hypebeast風潮也蔓延到Vogue身上了?」
首先,要弄清楚這篇文章中「Hypebeast」一詞所指的不是一間公司
很多人所熟悉的《Hypebeast》是一間著名談Streetwear的上市Media公司,但這篇文章中「Hypebeast」一詞所指的不是一間公司。「Hypebeast」是由Hype和Beast兩詞所組成的,照字面翻譯意思是指「炒作的野獸」。而《Hypebeast》創辦人馬柏榮(Kevin Ma)在接受《032c》雜誌訪問時則表示:「Hypebeast意思是你買了一個你自己也不知道是什麼的東西,你只是跟著炒作而衝動購物。」亦即代表Hypebeast是指盲目追隨潮流,購物前沒有用腦思考過的人。此外,「Hype」一詞指炒作的東西,也很常見於現今靠炒作上位的「時裝世代」。
入正題,為甚麼Vogue會跟Hypebeast扯上關係?
事緣早前Jordan Brand宣布與《Vogue》推出聯乘合作推出首個系列。鞋的設計亮點為主編 Anna Wintour 在滿意的編輯稿件上寫下的「AWOK」(亦即代表Anna Wintour Okay),而且在宣傳短片中,Anna Wintour 更罕見地穿上Jordan紅色球鞋出鏡。
此舉引起了美國的《The Cut》發表了一篇文章,文題為《We Regret to Inform You That Anna Wintour Is Now a Hypebeast》。
值得一提的是,《Hypebeast》創辦人Kelvin Ma馬柏榮亦有在其Instagram story上載了這篇文章的截圖,就像是在為自己有份力推的Hype世代而自豪。
先看看《The Cut》的理據,《The Cut》認為「在幾十年來,《Vogue》的主編一直堅持穿上高端的服飾,包括low Manolo Blahnik heels,你從來不會看見他們穿上一雙潮流運動鞋。而事實上,幾乎沒有人敢在她面前穿上這些潮流運動鞋。」的確,以前《Vogue》真的不怎麼樣重視街頭潮流,但在與Jordan Brand的聯乘可以得知現在連《Vogue》也要因形勢而向街頭潮流妥協。
Vogue真的很「Hypebeast」嗎?
「Hypebeast」的定義筆者在開首已經說得很清楚,而單因為與Jordan Brand的一個聯乘就説Anna Wintour是「Hypebeast」,會否有點斷章取義?只是單單接觸Streetwear就會被稱為「Hypebeast」?
然而,在Streetwear大舉入侵高端時裝的世代裏,筆者認為《Vogue》身為業界之首好應擔任一個榜樣,發揮其在時尚界監督及制衡的角色。可是,與Jordan Brand的聯乘可以表現出現今Streetwear的威力,更是放下身段投進Streetwear的懷抱。
其實Streetwear並不是沒有其可取之處,只不過Streetwear和high fashion的文化和背景有別,不應混合在一起。可是現今世代不少Highfashion藉故挽著Streetwear的手臂,不但令High和Street難以分辨,更令Highfashion在設計上創意度和高端感大大減低。也許在High和Street融合的世代裏,需要短時間過渡直至其變得氾濫沉悶時,Streetwear和Highfashion的界限和分別就會開始越來越清晰。
Text/ Stephen Che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