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會會長回應「港獨」:言論自由需顧及法律底線

彭韻僖(中)表示,言論自由重要,但亦應顧及法律底線,一切依照香港法律辦事。

【星島日報報道】政府日前引用《社團條例》,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律師會會長彭韻僖表示,現時民族黨仍可就決定上訴,故現階段不作評論。 被問及是否認同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指「自決」亦觸碰「港獨」底線,彭韻僖只表示理事會稍後會就此作全面討論。 譚耀宗亦認為,應於本屆政府任內完成《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彭韻僖只稱應由市民決定合適的時機立法,律師會不便評論。 對於有意見憂慮「港獨」滲入校園,彭韻僖表示言論自由重要,但亦應顧及法律底線,一切依照香港法律辦事,但她不評論討論「港獨」時,是否只能提出反對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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