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上載禁《願榮光》文件 抗辯者下周三前提反對理由

高等法院下月再處理有關歌曲《願榮光歸香港》的臨時禁制令申請,法庭早前關注,公眾從何得知禁制令內容。律政司表示,根據法庭命令,有關禁制令申請的傳訊令狀、臨時禁制令傳票及法庭命令,已於今日上載特區政府、律政司及警務處網站,公眾人士可透過有關網址或掃描二維碼,下載禁制令文件。 律政司表示,提出抗辯人士可於本月21日或之前,在辦公時間內到灣仔分區警署報案室提交法庭命令指明個人資料及繳付行政費後,接受送達案件相關文件副本,並於收悉該等文件後7天內提出書面反對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