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撲克賭局 高風險隨時坐監

有人在網上公開吸引人到旺角一樓上單位內,進行德州撲克賭局。

【星島日報報道】全球興起德州撲克熱,也引來不法之徒在網上招人入局,「抽水」圖利。《星島日報》發現,近日有人在社交媒體及網上討論區內,公開吸引人到旺角一樓上單位內,進行德州撲克賭局,而該社交媒體內參加帳戶已逾一千個。賭局主持人透露,有關牌局已經開辦半年,一周「開檯」5天,每局抽佣百分之五賺錢,他不諱言開局存在灰色地帶,但因有利可圖,故旺角區類似的賭局愈開愈多。有律師指出,所有涉及抽佣的博彩活動,都屬違法,違例者可被罰500萬元及監禁7年。 在一網上討論區內,有網名為「OXXXN11」的用戶,發帖問「有冇人想試玩德州撲克 Poker?」,指會定期舉辦訓練班等活動,「目的是希望讓更多人認識 Poker的入門知識、實戰經驗及樂趣」,並留下社交網站facebook群組「Hong Kong Poker Alliance」的連結,呼籲有興趣者加入。記者申請加入群組一分鐘後,已獲允許入組,並發現群組頂帖子列明每天下午和晚上都可以進行賭局,開局所需籌碼也寫得清清楚楚,早入場者可額外得到百分之五的贏錢獎勵。 記者曾向群組管理員「Olx Jxxx Pxxn」(潘先生)查詢,得悉該網原來為引人加入地下賭場而設,莊家每局抽佣百分之五,而且當晚便設有賭局,地點是旺角通菜街與亞皆老街交界一唐樓單位內。潘先生說賭局需至少6人進行,「今晚比較short hand(不夠人),我要落場玩,你自己上來。」 場地原為一樓上café,面積約有1000呎,燈光昏暗,四面牆上裝上了黑色隔音棉,左面有雪櫃、水吧等設備,並無人在,右面則是一間隱敝式、面積約200呎的賭場,推門進去則較為光亮,也能聽到場內人的對話聲。局內初時有6人圍坐,後來加至10人,參與者都是約20至30歲的年輕人,部分正在吸煙,並以籌碼對賭,潘先生說:「來我們這里玩的多半是從事銀行、保險業,或者不知道為甚麼很有錢的年輕人,屬於『正經』玩家。」 玩家輪流擔當「大盲注」和「小盲注」,每局分別須先付200元和100元。潘先生稱,玩家入場會先買入2000至6000元籌碼,其後再加注,每局注碼可超過一萬元,每局完結後,會被即場抽取百分之五所得籌碼作佣金,並由潘先生和其拍檔收取,「要用來交場租,水電之類……當然有賺,否則做來做甚麼呢?但賺多少就不能答。」 現場所見,賭場也為玩家設立「保險」服務,即玩家在下注時,能同時向莊家買「保險」,一旦輸錢,便能向莊家「索償」,過程明顯涉及金錢交易。潘先生指,每個回合間,玩家都有不同贏面,檯上一張新牌可能會扭轉局面,故在客人希望減低風險時,賭場也會為客人提供保障,「舉例大家all in(押上全部籌碼),我有一對A,對方有一對K,牌面我贏,但最後對方可能有『蛇』,我們就會因應保險金額作出賠償,剛才也賠了一萬多二萬元。」 至於辦賭場是否違法,潘先生則說當中存在「灰色地帶」,且該場以「正經」玩家為主,「其他場會被差佬捉,因為好多時都關黑社會事,以我所知,他們(警方)每個月都要交數給老頂(上司),所以就到處掃細場。」不過,律師梁永鏗指出,在網上招引他人入場,以抽佣形式進行博彩業務,已經屬於商業行為,違反本港法例,一經查證,不論莊家還是在聚賭者,均會被撿控,「講明邀請大眾玩,又在網上宣傳,又抽佣,和經營賭檔無分別,很難辯稱是朋友間的聚會。」 根據《賭博條例》,經營賭場者可被罰款500萬元及監禁7年,非法賭博者則可被罰款3萬元及監禁9個月。警察公共關係科則指,2014年共有3605人涉及非法賭博被拘捕、2015年升至4427人,去年首10個月則有3588人。 德州撲克是玩家與玩家對賭,以牌強度決勝的撲克類遊戲,上世紀開始已經在歐美等地興起,近年隨着世界大賽愈來愈多,也吸引一眾亞洲玩家參與。香港撲克會(HKPPA)會長張栢如則稱,2008年澳門賭場開設德州撲克現金賭博遊戲,加上相關比賽愈來愈多,吸引更多港人玩家參與該遊戲,甚至成為職業玩家。不過到了2010年間,團體「Hong Kong Poker House」舉辦德州撲克比賽,並引來百多二百人參與,被警方一舉拘捕,張栢如指事件也嚇怕不少玩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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