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人顛覆案|毛孟靜、譚文豪、郭家麒、范國威各囚4年2個月
47人組織及參與「 35+」計劃,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由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判刑。首被告戴耀廷判囚10年、第二被告從犯證人區諾軒判囚6年9個月、第三被告從犯證人趙家賢判囚7年、第四被告從犯證人鍾錦麟判囚6年1個月。至於其餘被告,分別被判囚4年2個月至7年9個月不等。
4名立法會前議員,包括毛孟靜、譚文豪、郭家麒、范國威,分別被判囚4年2個月。
47人組織及參與「 35+」計劃,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由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判刑。首被告戴耀廷判囚10年、第二被告從犯證人區諾軒判囚6年9個月、第三被告從犯證人趙家賢判囚7年、第四被告從犯證人鍾錦麟判囚6年1個月。至於其餘被告,分別被判囚4年2個月至7年9個月不等。
4名立法會前議員,包括毛孟靜、譚文豪、郭家麒、范國威,分別被判囚4年2個月。
47人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案判刑,行政長官李家超表示,判刑顯示法庭確定被告所犯罪行非常嚴重,必須予以嚴懲,說明任何人顛覆國家政權、危害國家安全,最終都會被依法懲治,絕不姑息。就個別被告的刑期,律政司會詳細研究法庭的判刑理由,再考慮是否向上訴法庭就刑期提出覆核申請。 他重申,香港是法治地方,有法必依,違法必究,沒有任何人可凌駕於法律之上。反中亂港勢力假借所謂民主、自由、人權藉口,禍港亂港、顛覆國家政權,特區政府必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嚴懲不貸。 李家超表示,法庭早前頒布的裁決理由也清楚指出,所謂「35+」計劃的終極目的和用意,是破壞、摧毀或推翻《基本法》和「一國兩制」方針確立的現行香港特區政治制度和架構。案件性質嚴重,且涉案被告眾多,涉案人士假借民主、自由,事實上企圖顛覆特區政治體制,目的是要癱瘓政府,使社會、經濟、民生受嚴重衝擊,造成政局不穩,導致特區出現憲制危機,政府停擺。 特區政府發言人就表示,審訊期間,證據清楚揭示,被告提出的所謂「攬炒十步曲」計劃,通過大規模街頭暴動及其他違法手段,使香港社會陷入停頓,加上所謂國際政治及經濟制裁,「攬炒」香港,令市民受苦,陷入痛苦深淵。 發言人表示,
47人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45人罪成,法庭今日判刑,四名「首要分子」包括首被告戴耀廷判囚10年、第二被告從犯證人區諾軒判囚6年9個月、第三被告從犯證人趙家賢判囚7年、第四被告從犯證人鍾錦麟判囚6年1個月。 行會召集人葉劉淑儀認為,今次案件的判刑比較寬鬆,亦符合普通法原則,包括認罪可獲三分一刑期扣減,她說,判刑反映本港司法獨立運作。 葉劉淑儀說,今次案中的被告,判刑最少是4年2個月,而各被告已經扣押了一段長時間。她說,案件的判刑釋放出的訊息,是本港司法完全獨立,亦有考慮各被告有無認罪等因素,希望他們出獄後能真心悔改,重投社會。
47人組織及參與「 35+」計劃,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由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判刑。首被告戴耀廷判囚10年、第二被告從犯證人區諾軒判囚6年9個月、第三被告從犯證人趙家賢判囚7年、第四被告從犯證人鍾錦麟判囚6年1個月。至於其餘被告,分別被判囚4年2個月至7年9個月不等。
(法新社倫敦19日電) 世界各地多國議員今天透過公開信呼籲,立即無條件釋放香港民主倡議人士黎智英。連署信公開的同日,香港45位泛民主派人士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名成立,今天全部被判入獄,這是香港國安法於2020年實施後,首宗同類及牽連最廣的官司。
47人組織及參與「 35+」計劃,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由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判刑。首被告戴耀廷判囚10年、第二被告從犯證人區諾軒判囚6年9個月、第三被告從犯證人趙家賢判囚7年、第四被告從犯證人鍾錦麟判囚6年1個月。至於其餘被告,分別被判囚4年2個月至7年9個月不等。 其中,被告何桂藍被判入獄7年、黃之鋒被判囚4年8個月、劉穎匡判囚4年5個月、岑敖暉判囚4年6個月。 至於從犯證人林景楠,被判入獄5年2個月。
47人組織及參與「 35+」計劃,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由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判刑。首被告戴耀廷判囚10年、第二被告從犯證人區諾軒判囚6年9個月、第三被告從犯證人趙家賢判囚7年、第四被告從犯證人鍾錦麟判囚6年1個月。至於其餘被告,分別被判囚4年2個月至7年9個月不等。
【on.cc東網專訊】今晨(19日)11時24分,荃灣青山公路汀九段近麗都灣泳灘,有跑步人士發現泳灘後山近汀九橋橋底對開引水道有男子昏迷不醒,遂報案求助。救援人員趕至現場時,證實該男子已死亡,遂將遺體移至泳灘,警員用膠布遮蓋遺體,並登上橋躉調查。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表示,法庭對於串謀顛覆國家政權案的判刑,反映罪行的嚴重性,向社會表達出訊息,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當局不會姑息。當局會就個別刑期詳細研究判詞,考慮是否作出上訴。 在北京,外交部發言人林劍回應記者提問表示,個別西方國家一面無視其通過有關司法程序,維護自身國家安全的事實,一面對香港法院公正實施《香港國安法》無端指責,批評這種行徑是對法治精神的嚴重褻瀆和踐踏。
47人顛覆政權案,其中45名罪成的被告判刑。法庭將4名被告列為案件「首要分子」。 首被告戴耀廷判監10年,法庭指他是案件的主腦,不難從他的文章中追溯到他的激進思想,鼓吹革命。 另外3名初選組織者,區諾軒、趙家賢和鍾錦麟擔任從犯證人,獲刑期扣減。區諾軒被判囚6年9個月,趙家賢判囚7年,鍾錦麟判囚6年1個月。 法官表示,國安法案件判刑時,適用本地法律判刑原則,不應依賴內地判刑例子。法庭亦不接納35+計劃注定失敗,作為輕判理由。
47人顛覆國家政權案,有41名罪成的被告被列為案件的「積極參加者」,判監4年2個月至7年9個月。法官指,初選候選人都是案中的重要人物,若沒有他們的參與,初選根本無法成事。 其中鄒家成在「積極參加者」中判囚最重,判監7年9個月。法官指他有份發起「墨落無悔」聲明;至於吳政亨,雖然並非候選人、亦不是組織者,但法官說,他在國安法實施後仍推動計劃,因此亦屬於積極參加者,判監7年3個月。 而不認罪、亦不求情的何桂藍,則被判囚7年。
47人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45人罪成,法庭今日判刑。 首被告戴耀廷判囚10年、第二被告從犯證人區諾軒判囚6年9個月、第三被告從犯證人趙家賢判囚7年、第四被告從犯證人鍾錦麟判囚6年1個月。
47 名民主派人士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45 名罪成被告將於周二(19 日)早上 10 時,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院)判刑。早上八時,現場已有逾 500人排隊等待入庭,惟正庭只有 5 個公眾旁聽席,而首十名排隊者均戴上口罩、帽子瑟縮一角,有市民指罵其為「排隊黨」後被警方截停搜身。警方則大舉佈防,大量身穿戰術背心警員由東京街西站崗延伸至長沙灣道,西九裁判法院外更是十多米便有警員站崗,有警員向同僚下令「邊個叫口號就即刻拉佢哋出嚟」。
47人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45人罪成,法庭今日判刑。首被告戴耀廷,連同第二被告區諾軒、第三被告趙家賢及第四被告鍾錦麟,被列為案件的首要分子,戴耀廷判囚10年,其餘3人判囚6年1個月至7年。 判刑理由提到,首被告戴耀廷是35+謀劃的發起人,亦是初選的組織者,他是整件案的主腦,因此被列為「首要分子」類別。雖然戴耀廷不是初選候選人,亦沒有參與立法會選舉,但他在35+謀劃中,為有意行使預算案否決權的其他人,提供了必要的平台,即使在第二被告區諾軒退出35+謀劃後,戴耀廷都沒有終止初選。 法官說,量刑時考慮了2020年7月1日香港國安法生效後戴耀廷的行為,亦注意到根據國安法,「首要份子」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至終身監禁,判刑亦考慮到戴耀廷過往刑事罪行紀錄,法庭認為15年是適當的量刑起點,唯一的減刑理由是被告及早認為,予以三分一刑期扣減,最終判囚10年監禁。
【Now新聞台】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嫌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續審,預料黎智英會親自作供。 黎智英的囚車由警車押解抵達西九龍裁判法院,反恐特勤隊持槍戒備。法院外一早有不少人冒雨排隊等待入庭聽審,之後獲安排到法院範圍內的有蓋位置等候。黎智英的妻女及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等人都有到場,歐盟駐港辦事處亦有派代表旁聽。大批警員在法院外戒備,部分穿上防刺背心,亦出動警犬截查進入法院的車輛。黎智英被控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及兩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法庭今年7月裁定全部控罪表證成立。#要聞
47人組織及參與「 35+」計劃,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由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陳慶偉、李運騰及陳仲衡判刑。首被告戴耀廷判囚10年、第二被告從犯證人區諾軒判囚6年9個月、第三被告從犯證人趙家賢判囚7年、第四被告從犯證人鍾錦麟判囚6年1個月。
47人組織及參與「 35+」計劃,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31人認罪,14人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2人原審裁定罪名不成立,案件今日由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判刑。 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大樓外,警方採取嚴密保安及佈防,有荷槍實彈的警員駐守,以鐵欄分隔開行人通道及採訪區,國安處總警司李桂華亦有到場。 警方在法院大樓對開的行車線設有搜查區搜查車輛,對進入法院的車輛,警員帶同警犬檢查,裝甲車「劍齒虎」及爆炸品處理課的車輛在場戒備。 案件歷時118日審訊,45名被告今年6月至9月分批求情。根據《香港國安法》第22條,顛覆國家政權罪根據被告在案中的角色及參與程度,設有刑期分級,首要分子或罪行重大者,處無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積極參加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他參加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47人顛覆政權案,45名罪成被告今日判刑,法官參考香港國安法第22條的刑期分級,4名初選組織者被列為案中的「首要分子」,至於其餘41名被告,是案中的重要人物,如果計劃執行到底,將造成深遠影響,嚴重程度不少於推翻特區政府。 其中首被告戴耀廷,法官形容他是案件主腦,為「有意行使預算案否決權」的人提供必要平台。戴耀廷撰文提出「攬炒十步曲」,並在數月內發表一系列文章,不難追溯他的激進思想,法庭認為戴耀廷本質上是鼓吹革命。以15年監禁為量刑起點,戴耀廷是律師,不接受他對法律無知,唯一減刑理由是被告認罪,減刑三分之一,判監10年。 另一名初選組織者區諾軒,法庭認為他在本案參與程度與戴耀廷一樣,在初選起始階段參與,但他擔任案件從犯證人,證供對法庭拼湊案件,協助了解案件全貌十分重要,減刑50%。區諾軒不單自己在初選中抽身,亦游說另一組織者趙家賢退出,加上過去在公職服務貢獻及對法律的無知,額外減刑5%,判監6年9個月。 發起「三投三不投」的不認罪被告吳政亨,法官表示,雖然他無份組織初選,亦不是候選人,但在國安法實施後仍抱持「攬炒」主張,繼續推動計劃,意圖確保只有勝出初選的人才能參加立法會選舉,裁定為積極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嫌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今早續審,黎智英出庭自辯。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林劍回應表示,香港是法治社會,有法必依、違法必究是基本原則,任何人都不能打着自由的旗號從事違法活動並企圖逃脫法律制裁。他表示,黎智英是反中亂港事件的主要策劃者和參與者,是反華勢力的代理人和馬前卒。香港特區政府依據香港《基本法》和香港國安法維護國家安全,於法有據,於理應當,無可指摘。香港司法機關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程序公平公正,庭審公開透明。林劍稱,中央政府堅定支持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依法懲治各類危害國家安全的活動,堅決反對個別國家借有關司法個案干涉中國內政、抹黑和破壞香港法治。 (WL)